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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寶筏 別樵居士編纂

第十八章 保全用人名節

[日期:2008-04-30] 作者:別樵居士編纂  閱讀:

第十八章 保全用人名節

人生貴賤雖殊。名節則一。雛鬟出入房帷。奔走使令。至為褻近。往往乘興一時而輕薄之。此直是罔其無知。欺其不敢拒耳。倘主婦悍妒。鞭撻橫施。摧殘殞斃。或斥賣出門。隨流墮溷。弱質莫保。此真訴屈無門。求生無路矣。嗟嗟。彼亦人子也誰為為之。孰令致之。罪魁禍始。夫復奚辭。儒者痌瘝為懷。心殷利濟。遇顛連而無告。如疾痛之在身。乃隳其節。陷其身。復誤其命。殘忍至此。而獨能晏然已乎。

汙婢者有十害。強姦殘忍。為其父母咒詛。一也。主母見妒。毒加鞭撻。弱命不保。二也。或父子聚麀。或兄弟薦枕。骨肉相讎。三也。方孕則毒藥下胎。母子同斃。四也。既產則溺棄嬰孩。人命如戲。五也。婢別有私情。主人罔覺。他人血脈。承繼祖先。六也。懷孕而配下賤。親生子女降為奴僕。七也。始則誘騙作妾。繼則得價遠賣。萬一失所。必至投繯自盡。冤魂相報。八也。得寵之後。搬弄是非。家中不得安寧。九也。主人一死。婢女改嫁。致母子相失。十也。籲。可畏哉。

凡雇乳母。必擇少艾者。冀其多乳。非為漁色也。彼應募而來。捨其子女。離其夫妻。竭力三年。鞠育倍勞於嫡母。孤燈午夜。淒涼尤苦於孀居。其夫亦鰥守空床。心憂失節。困於窮苦。無可奈何。為主人者。誠以禮自持。戒勿相犯。子女必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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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第一章 總論 第2頁:第二章 好色必死
第3頁:第三章 縱欲則學業無成 第4頁:第四章 縱欲則子孫不蕃
第5頁:第五章 節欲 第6頁:第六章 制心
第7頁:第七章 避嫌疑 第8頁:第八章 戒談閨閫
第9頁:第九章 謹交遊 第10頁:第十章 勤職業
第11頁:第十一章 禁淫書 第12頁:第十二章 禁挾妓
第13頁:第十三章 論妾 第14頁:第十四章 防閑子弟
第15頁:第十五章 及時婚配 第16頁:第十六章 奸近殺
第17頁:第十七章 名節 第18頁:第十八章 保全用人名節
第19頁:第十九章 溺嬰墮胎 第20頁:第二十章 因果
第21頁:第二十一章 考驗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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