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文章

虛雲和尚法彙—規約 虛雲老和尚著

大寮規約

[日期:2008-04-27] 作者:虛雲老和尚著  閱讀:

大寮規約

寸薪粒米。當思來處之艱難。滴水殘虀。須念作時之不易。既不暴殄天物。復當調和口味。鹹淡適度。香軟得宜。慎重烹飪。勿生輕忽。以供養為懷。不貪口腹。雖隨眾作務。常抱道心。粥飯二時。不可一朝失慎。晨昏二課。何妨片刻清修。銘曰。

雪峰飯頭。溈山典座。古德芳風。於今未墮。攝爾狂心。慎爾口過。運水搬柴。毋忘這個。堂內坐禪。堂外禪坐。誰知傳衣。不離碓磨。故此苦行。佛天所喜。求福則得。造業則失。勤謹嚴防。求福之本。偏眾懈怠。造業之基。遵守規銘。為汝良師。

一廚房共住者。二時粥飯俱在廚下。同眾甘苦。一概不許別處私食。及私留鮮美自食。違者。罰。

二盜取常住油鹽食物者。賠罰。

三飯頭煮大眾二時粥飯。務要刻刻當心。不得太多太少。香到開梆。失誤者。罰。

四菜頭洗大眾菜。必須乾淨。鹹淡調和。食畢菜鍋自洗及打火板。誤者。罰。

五大眾各執事人。各宜盡心。勿得懈怠。凡典座有齋。一應相幫。不到妨誤公事者。罰。

六聞叫香各處到大寮打飯。先儘齋堂。次客堂方丈等處。務報人數。打飯毋許爭論。不得紊亂。違者。罰。

七所剩粥飯。必須盡心料理。不可損壞。留存後喫。違者。罰。

八大寮閒談雜話。高聲大叫。闖寮喫煙辛酒賭博。破口交拳者罰。不服者。出院。

九除公事外。皆要上殿過堂。隨眾出坡。懶惰偷安者。罰。

一○不許滾湯潑地。免傷蟲命。違者。罰。

一一大寮門戶火燭。必須互相照應。違者。罰。

一二外寮人不許閒竄大寮飲食。搬弄是非。違者。罰。

一三外寮諸師。不得擅入大寮私食菜飯。違者。罰。

一四有公事或客到。隨報客飯。不得假借客名報飯。查出者。罰。

一五雲水堂本當不應非時食。因念行腳辛苦。准聽初到三日。隨工人方便晚粥。過限者。罰。

十六工人晚該喫粥。倘有重務則喫飯。違者。罰。

十七凡執事見有犯規矩者。應檢舉按罰。如有不服者。重罰出院。

以上各條。務希各人切實遵守。


上一頁 [1]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下一頁   
【內容導航】
第1頁:雲棲禪寺萬年簿序 第2頁:雲棲寺萬年簿記
第3頁:教習學生規約 第4頁:客堂規約
第5頁:雲水堂規約 第6頁:禪堂規約
第7頁:戒堂規約 第8頁:愛道堂共住規則
第9頁:衣缽寮規約 第10頁:庫房規約
第11頁:大寮規約 第12頁:浴室規則
第13頁:農場組織簡章 第14頁:學戒堂規約
第15頁:水陸法會念誦執事規約 第16頁:題雲水堂記
上一篇:阿難問事佛吉凶經講記 淨空法師講述
下一篇:放生儀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