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願語錄:
人與人之間本無障礙,亦無任何等級差別,只有自然法則之生滅,因為認證不足故,而起障礙、煩惱。
此律篇是屬戒篇的後續,律是行為的軌則,既然生於世間共處群體生活,就必須履行共同的遊戲規則,恪遵各己本份,盡該盡的責任、義務。而這共持的依準規範,主要是用來自律行為,繼而發展人們安居樂業的人間淨土生活。
這共同的遊戲規則,持續相傳流布運行於社會,營造人們共同需求的和諧空間,這樣的共業行為是必然的。反之,若無遊戲之準則,那麼社會就變成無律可依,將導致亂象橫生、人心惶惶,所以必須仰賴共同規則來規範運行。甚且世間事本來就沒有絕對的對或不對,端由各人主觀知見、業力造作不同而異,只要多數認同就算差強人意了,因為這並非佛法所指的解脫道。但藉由遊戲規則的訂定,大家共同的遵守,社會才不致脫序無章,有此約束範圍亦不易造作出軌。
律篇所述全係現實生活中,為人處世的方針,亦是修行解脫道的助緣資糧,於此謹供有緣人參考,祈令多少奏功生效,於各人建立和樂家庭,攜手營建和諧共榮的社會,成就圓滿清淨、光明與慈悲的生活。
一九九七年五月廿三日大願寫於慈蓮寺大悲殿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