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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雲和尚年譜 岑學呂居士編輯

宣統三年辛亥七十二歲

[日期:2008-04-27] 作者:岑學呂居士編輯  閱讀:

宣統三年辛亥七十二歲

春。傳戒期後。結禪七四十九日。提倡坐香。結夏安居。一切法式。至九月。武漢革命。傳至滇中。地方大亂。賓川縣城被圍。幾肇大禍。予調解之。又統兵官李根源因誤會。派兵圍雞足山。予為解釋。引兵去。且歸依三寶。

〔編者按〕  師口述年譜中。只此寥寥數語。編者曾閱滇南紀事。記載甚詳。可見師之德量也。別記如下。

公於滇中弘法度生外。有數事弭巨患於無形者。略舉如次。(一)宣統末年。賓川縣知縣張某長沙人。精悍喜事。賓川多盜。張窮治之。殺戮甚眾。而燄益張。且結黨會。士紳為保家計。時掛名會籍求免。張亦窮治之。雞山僧不法者。亦繫捕數十人。獨於公加以敬禮。辛亥革命事起。賓川先響應。群攻縣署。張堅守。無外援。度必死。公下山詣縣。圍者見公來曰。「此張某惡極矣。公誘之出殺之。以平眾忿。」公唯唯。及見群眾中魁首語如前。公曰。「殺張某不難。但邊地謠傳。大事未安。汝等圍城戕官。倘有一枝救兵來。汝等虀粉矣。」魁曰。「奈何。」公曰。「吾聞大理距此僅二日程。前四川布政使王公銜命至彼。汝等往訴其罪。則張死於法。而汝等亦無罪。」魁韙之。頓兵署外。公入署。見張佩槍將出應敵。見公握手曰。「吾赴義。將以遺骸累公。為我於雞足山覆一坏土足矣。」公曰。「毋然。此間士紳以張靜軒得人望。請來。」靜軒至議竟。群眾果退。靜軒詣大理晤王公以兵至。圍遂解。張去縣。滇已獨立。蔡鍔任滇都督。張子某。為外交司長。鍔同學也。事後。張以緘告公謝曰。「公非獨救吾生。且造福賓川。不然。殺父之仇。吾子能不報哉。」此一事也。尤要者。(二)民國成立。西藏王公活佛。恃險遠。不肯易幟。中央命滇出兵二師討之。以殷叔桓為總司令。前鋒已達賓川。公以邊釁一啟。禍無寧日。乃偕前鋒同至大理。晤殷公曰。「藏人素信佛法。盍遣一明佛理者往說之。不勞兵也。」殷以為然。乃請公為宣慰法師。公曰「某漢人也。往恐無功。此去麗川喇嘛東保者。臘高有德。藏人敬信。曾授四寶法王。彼往。事必有成。」殷乃備文派員陪公謁東保。保始以衰老辭。公曰。「趙爾豐用兵之禍。藏人至今寒心。公寧惜三寸舌。而殘數千萬人生命財產乎。」保起立謝曰。「我去我去。」保受命。以老僧法悟副之。入藏。要約而還。滇遂罷兵。民國成統一之局。頻歲康藏間互相齟齬。苦戰不休。經此溝通。三十年相安無事。(三)公迎藏經回滇。恭敬布化。地方官吏士民。日益欽仰。販夫婦孺莫不知有虛雲老和尚者。辛亥革命。清帝遜位。各省逐僧毀寺。風動一時。時滇省掌新軍兵柄者為協統李根源。惡諸方僧徒不守戒律。將親督隊伍赴諸山逐僧拆寺。又忖公以一窮和尚。何以得民心如此其盛。必有怪事。指名捕之。禍將不測。諸寺僧皆逃竄。即公寺內僧百餘人。亦皆惶懼。有勸公避者。公曰。「諸君欲去則去耳。如屬業報。避何益。以身殉佛耳。」眾遂不去。數日後。李協統根源果率兵入山。駐軍悉檀寺。毀金頂雞足大王銅像。及佛殿。諸天殿。公以事急矣。乃獨自下山。詣軍門。出名刺請謁。守兵及閽者識公。告以速逃。禍將及。抵死不為通。公不顧。逕入。見李根源與前四川布政使趙藩同坐殿內。公前致禮。李不顧。趙與公有舊。勞之。問公從來。公陳述惟謹。時李怒形於色。厲聲問曰。「佛教何用。有何益。」公曰。「聖人設教。總以濟世利民。語其初基。則為善去惡。......從古政教並行。政以齊民。教以化民。......佛教教人治心。心為萬物之本。本得其正。萬物得以寧。而天下太平。」李色稍霽。又問曰。「要這泥塑木雕作麼。空費錢財。」公曰。「佛言法相。相以表法。不以相表。於法不張。令人起敬畏之心耳。人心若無敬畏。將無惡不作。無作不惡。禍亂以成。即以世俗言。尼山塑聖。丁蘭刻木。中國各宗族祠堂。以及東西各國之銅像等。亦不過令人心有所歸。及起其敬信之忱。功效不可思議。語其極則。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李略現悅容。呼左右具茶點來。李又曰。「奚如和尚勿能作好事。反作許多怪事。成為國家廢物。」公曰。「和尚是通稱。有聖凡之別。不能見一二不肖僧。而棄全僧。豈因一二不肖秀才。而罵孔子。即今先生統領兵弁。雖軍紀嚴明。其亦一一皆如先生之聰明正直乎。海不棄魚蝦。所以為大。佛法以性為海。無所不容。僧秉佛化。護持三寶。潛移默化。其用彌彰。非全廢物也。」李色喜。與公再談。俄而笑逐頻開。俄而府首致敬。於是留公晚齋。秉燭深談。由因果分明。說到業網交織。由業果因緣。說到世界相續。眾生相續。言愈暢而理愈深。李時以溫語接公。時以容貌禮公。卒乃喟然太息曰。「佛法廣大如此。吾已殺僧毀寺。業重矣。奈何。」公曰。「此一時風氣使然。非公之過。願以後極力保護。則功德莫大矣。」李公大悅。翌日。即移住祝聖寺。隨公雜眾僧中。蔬食數日。是時山中忽大現金光。自山頂至山麓。草木皆作黃金色。相傳山中有三種光。一佛光。二銀光。三金光。佛光連年皆有。銀光與金光則自開山以來。僅數現耳。李益感動。執弟子禮。請公為雞山總住持。乃引兵去。是役也。非公至道苦行。豈易轉其念於剎那間哉。無何。滬上佛教會以新定章制。略與諸方抵觸。公北行至滬。與寄禪。冶開。諸公斡旋。於南京晤孫中山先生。商改訂會章。事畢。復與寄禪同往北京晤袁世凱。寄禪坐脫於法源寺。公為料理。及護櫬南歸。回滇後晤蔡鍔。組織滇黔佛教會支部。又辦佛學院。施醫布教。種種事業。皆李為之周旋贊助。後此四十年中。李根源為法門外護。用力至多。說教談禪。時有妙諦。今居然一老居士矣。

歲冬。上海佛教大同會。與佛教會有所爭辯。電至滇。促予往。至滬。晤普常。太虛。仁山。諦閑諸師。協商妥善。在靜安寺設立佛教總會。予與寄禪和尚同到北京。住法源寺。寄公忽病。坐脫。予為料理喪事。扶柩至滬。在靜安寺開佛教總會成立大會。及寄公追悼會畢。予領滇黔兩省分會公文。及滇藏支會公文。準備回滇。李公印泉(根源)廣書介紹函。與蔡松坡諸公。共為護法。

〔是年大事〕  八月十九日。(十月十日)民軍首義於武昌。十一月下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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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頁:光緒十三年丁亥四十八歲 第8頁:光緒十四年戊子四十九歲
第9頁:光緒十五年己丑五十歲 第10頁:五十一歲∼五十五歲
第11頁:光緒二十一年乙未五十六歲 第12頁:五十七歲∼五十八歲
第13頁:五十九歲∼六十歲 第14頁:光緒二十六年庚子六十一歲
第15頁:光緒二十七年辛丑六十二歲 第16頁:光緒二十八年壬寅六十三歲
第17頁:光緒二十九年癸卯六十四歲 第18頁:光緒三十年甲辰六十五歲
第19頁:光緒三十一年乙巳六十六歲 第20頁:光緒三十二年丙午六十七歲
第21頁:光緒三十三年丁未六十八歲 第22頁:光緒三十四年戊申六十九歲
第23頁:宣統元年己酉七十歲 第24頁:宣統二年庚戌七十一歲
第25頁:宣統三年辛亥七十二歲 第26頁:中華民國元年壬子七十三歲
第27頁:民國二年癸丑七十四歲 第28頁:民國三年甲寅七十五歲
第29頁:民國四年乙卯七十六歲 第30頁:民國五年丙辰七十七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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