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厭
壬午年八月初一
2002年9月8日
上師今天講《賢愚經》中的微妙比丘尼品。
因為前世貪戀、嫉妒、撒謊等罪業,微妙比丘尼在此生承受了丈夫被蛇殺死、病死、被砍頭,兒子被大水沖走、被惡狼吞食、被殺死,父母等一家老小被大火燒死,自己被活埋、吞食自己兒子等一系列的厄運。最終因前世供養聖者的善業,在佛陀的教化下出家,並證得阿羅漢果。
公案講完後,上師在課堂上殷切地告訴大家:通過公案,向我們揭示了世俗生活的種種危害。戀人間的卿卿我我,家庭中的魚水之歡,如同山澤中燃燒的大火,具有吞噬一切的能力,我們一定要引以為戒啊!
人因為貪戀,便會患得患失,以致於生起瞋心,互相殘殺,最終墮入三塗,永無出期。家庭生活比牢籠更能讓人痛苦不堪。我們應看清世俗生活的真相,以此公案為借鑒,對世俗生起真實的厭離心。
我們很多人都有與微妙比丘尼相似的經歷,都感受了世間生活的酸甜苦辣。「亡羊補牢,為時未晚」,我們今天有幸能聞聽到正法,也應傚法微妙比丘尼,將世間的悲苦化為修行的動力,這就是佛陀為我們講述此公案的目的。
如果你沒有看過或已經忘記了這段公案,就請翻開《賢愚經》吧,你一定會從中有所收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