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貪
壬午年正月十四日
2002年2月26日
利衰、苦樂、稱譏、毀譽,這八種世俗法,世間的人特別貪執。然而,卻是修行人之大障。了達一切如芭蕉般無實,不生貪戀,方為修行人之本分。《入菩薩行論》中云:「故於諸空法,何有得與失?誰人恭敬我?誰復輕蔑我?苦樂由何生?何足憂與喜?若於性中覓,孰為愛所愛?細究此世人,誰將辭此世?孰生孰當生?孰為親與友?如我當受持,一切如虛空。」要達到很高的境界,必須捨棄一切外物,現量證悟二無我,方能不為八風所動。
一次,色頓山谷的信眾迎請種敦巴去傳法。他對弟子吉祥自在說:「你代我去吧,我正在修捨棄世間之法,若去了會對修習捨棄世間不利。」然後就終日穿著一件綴滿補丁的陳舊衣服,將上衣脫下,兩隻袖子搭在雙肩,有時獨自消逝於柏樹林中,有時倚在籐杖上打杵休息,口中念著《親友書》中的句子:「利無利苦樂,稱無稱毀譏,了俗世八法,齊心離斯境。」有時又喃喃自語:「我是希求解脫者,莫為名聞利養縛。」等全部文字,有時僅念出開頭部分,有時僅念誦了一半,就已經安住。
他對弟子的唯一教言就是:「在短暫的人生當中不要希求世間法。」他的大弟子金厄瓦遵照教言,櫛風沐雨,苦苦修習。終於平息了世間八法,達到「雷霆不能駭其念,火焦不能傷其慮」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