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規失檢。怠惰成風。時弊多端。提撕貴密。雖則現成公案。要須大眾共知。行解相應。則無愧於先宗。道德兼資。乃有利於來學。是在同心。共相遵守。
一鐘板參差者。巡寮跪香行禮。不服者出院。
二挑唆是非。交拳破口者出院。
三除老病公事。私自逃單者出院掛牌。不復共住。
四禪堂內外閒談雜話者罰。靜中響動驚眾者重罰。不服者出堂。
五鳴魚鐘板等參差不清者罰。
六不顧本分。交頭接耳者重罰。
七上堂小參等。各搭衣持具。齊集法堂。次第而立。有問則出。不得參差。違者罰。
八不滿期不許出堂。除充公執事。不許私自告假。不遵者重罰。
九偷看典章者罰。非時私睡者罰。
一○出不白執事者罰。止靜不到者罰。
一一行香坐香不到者罰。失誤巡香散香者罰。
一二值日交代不清者罰。破壞什物者罰。
一三不顧本分亂逞機鋒者罰。妄作拈頌評論公案者罰。
一四堂中出入。次第而行。違者罰。若攛單亂位。穿堂直過。并無事闖寮者罰。
一五私借堂內什物出入者罰。
一六滋事失儀。不聽執事規諫者罰。不服者出堂
一七行坐。課誦。受食。出坡。不隨眾者罰。
一八檢點他人是非。攪亂群眾者罰。
一九警策昏沈。三香板不下位者罰。
二○故縱昏沈者罰。爭香板者罰。不服者出堂。
二一警策後昏沈如故立參。再三香板警策仍見昏沈者跪參。不服者出堂。
二二經行縱橫。談笑涕唾。鞋物作聲者罰。不服者出堂。
二三出外不穿直裰。衣不過膝者罰。
二四有事他出。歸期失限者罰。
二五尊客參堂。各依位坐。不得失儀違者罰。
二六擅入客堂與人雜話者。重罰。
二七開大靜後語笑者。在監值寮在外寮閒闖者。重罰。
二八私造飲食者。及煙酒者重罰。
二九闖靜者罰。
三○巡香循情或以公報私故打者罰。違者重罰。
三一小恙給假三日。重病者出堂調養。不得故留妨眾。違者罰。
三二年逢七期。更深點心。祗可乾點。不得使用鍋火碗筷。違者罰。
以上各條。本分攸關。如或不遵。自失善利。同居大眾。戒之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