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文章

虛雲和尚法彙—規約 虛雲老和尚著

禪堂規約

[日期:2008-04-27] 作者:虛雲老和尚著  閱讀:

禪堂規約

古規失檢。怠惰成風。時弊多端。提撕貴密。雖則現成公案。要須大眾共知。行解相應。則無愧於先宗。道德兼資。乃有利於來學。是在同心。共相遵守。

一鐘板參差者。巡寮跪香行禮。不服者出院。

二挑唆是非。交拳破口者出院。

三除老病公事。私自逃單者出院掛牌。不復共住。

四禪堂內外閒談雜話者罰。靜中響動驚眾者重罰。不服者出堂。

五鳴魚鐘板等參差不清者罰。

六不顧本分。交頭接耳者重罰。

七上堂小參等。各搭衣持具。齊集法堂。次第而立。有問則出。不得參差。違者罰。

八不滿期不許出堂。除充公執事。不許私自告假。不遵者重罰。

九偷看典章者罰。非時私睡者罰。

一○出不白執事者罰。止靜不到者罰。

一一行香坐香不到者罰。失誤巡香散香者罰。

一二值日交代不清者罰。破壞什物者罰。

一三不顧本分亂逞機鋒者罰。妄作拈頌評論公案者罰。

一四堂中出入。次第而行。違者罰。若攛單亂位。穿堂直過。并無事闖寮者罰。

一五私借堂內什物出入者罰。

一六滋事失儀。不聽執事規諫者罰。不服者出堂

一七行坐。課誦。受食。出坡。不隨眾者罰。

一八檢點他人是非。攪亂群眾者罰。

一九警策昏沈。三香板不下位者罰。

二○故縱昏沈者罰。爭香板者罰。不服者出堂。

二一警策後昏沈如故立參。再三香板警策仍見昏沈者跪參。不服者出堂。

二二經行縱橫。談笑涕唾。鞋物作聲者罰。不服者出堂。

二三出外不穿直裰。衣不過膝者罰。

二四有事他出。歸期失限者罰。

二五尊客參堂。各依位坐。不得失儀違者罰。

二六擅入客堂與人雜話者。重罰。

二七開大靜後語笑者。在監值寮在外寮閒闖者。重罰。

二八私造飲食者。及煙酒者重罰。

二九闖靜者罰。

三○巡香循情或以公報私故打者罰。違者重罰。

三一小恙給假三日。重病者出堂調養。不得故留妨眾。違者罰。

三二年逢七期。更深點心。祗可乾點。不得使用鍋火碗筷。違者罰。

以上各條。本分攸關。如或不遵。自失善利。同居大眾。戒之慎之。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6] 下一頁   
【內容導航】
第1頁:雲棲禪寺萬年簿序 第2頁:雲棲寺萬年簿記
第3頁:教習學生規約 第4頁:客堂規約
第5頁:雲水堂規約 第6頁:禪堂規約
第7頁:戒堂規約 第8頁:愛道堂共住規則
第9頁:衣缽寮規約 第10頁:庫房規約
第11頁:大寮規約 第12頁:浴室規則
第13頁:農場組織簡章 第14頁:學戒堂規約
第15頁:水陸法會念誦執事規約 第16頁:題雲水堂記
上一篇:阿難問事佛吉凶經講記 淨空法師講述
下一篇:放生儀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