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文章

學佛行儀 善因法師述

待客第八

[日期:2008-04-26] 作者:善因法師述  閱讀:

【待客第八】

凡沙門、居士待賓客,除最初問答來意外,厥後當概以佛法因緣及善惡因果等語客,免談政事、戰事、訟事及世間一切無益雜話。並恆於堂中貼一告白,曰:「吾家學佛,不談世事,不用葷酒,不敢歌唱,不傷生物,不用卜筮,不問相命,不奉邪教。恐慢賓客,特此預告。」凡待客飯菜,須用素餐,不得殺雞宰魚。萬不得已,如父母、兄弟,尚未深信佛法之類。買市中不見殺、不聞殺、不疑為己殺之肉陪之。此專指居士言,若沙門則此亦不能開。待客如此,待工匠亦然。多與工資可也。

凡陪客遊觀,宜先至經堂觀佛經像,次至林園堂閣等處觀之。此外,恆於各處張貼經中之覺世語句,而堂中之屏聯亦須用經中之覺世語。客若有所需,或請覓事求情等,當乘機告曰:「君能念佛戒殺,行佛法否?」能則與為,不能則否。凡施貧乏亦然。凡言談,不得自讚毀他。不得兩舌,起人是非。不得陪客琴棋歌唱及博弈等事。客去時,則以經書念佛珠等贈之。覓事:尋找職業、工作。

若見長老、法師、諸大德來,當禮拜迎接,更命子女徒眷等,一一禮迎。去時亦當禮拜送之。梵網經云:「若佛子!見大乘法師、大乘同學、同見同行,來入僧坊、舍宅、城邑,若百里千里來者,即起迎來送去,禮拜供養。日日三時供養,日食三兩金,百味飲食、床座、醫藥,供事法師,一切所需,盡給與之。常請法師三時說法,日日三時禮拜。不生瞋心、患惱之心,為法滅身,請法不懈。若不爾者,犯輕垢罪。」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24] 下一頁   
【內容導航】
第1頁:敬佛第一 第2頁:敬法第二
第3頁:敬僧第三 第4頁:居庵第四
第5頁:事師第五 第6頁:事親第六
第7頁:居家第七 第8頁:待客第八
第9頁:讀書第九 第10頁:為官第十
第11頁:經商第十一 第12頁:務農第十二
第13頁:司工第十三 第14頁:作務第十四
第15頁:禮誦第十五 第16頁:坐禪第十六
第17頁:受食第十七 第18頁:睡眠第十八
第19頁:入眾第十九 第20頁:看病第二十
第21頁:寂居第二十一 第22頁:出外第二十二
第23頁:務喪第二十三 第24頁:住禪堂等第二十四
上一篇:拜佛要訣 大醒法師著
下一篇:佛門禮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