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文章

學佛行儀 善因法師述

敬僧第三

[日期:2008-04-26] 作者:善因法師述  閱讀:

【敬僧第三】

凡沙門、居士,見諸長老、法師、諸大德時,須端身齊足正立,不得坐而不起。除誦經時、病時、剃髮時,及作羈身事務時。背後不得說長老、法師、諸大德過。不得單稱名字,當稱某某長老、某老和尚、某老法師、某某大師。若面晤時,更不得提出名字,但可單稱長老二字,或法師、或和尚。自則通稱學人。羈:牽制,約束。羈身:身忙而無暇。

凡往來書信亦然,不得稱「晚」及余、愚等。尊長老法師,當稱座下、杖下,不得稱方丈。若對尼侶,當稱大士、蓮下、蓮前等。見尋常緇侶,當稱某師,不得直呼名字。若問尊號,當云菩薩尊上下,不得云法名。蓋問法名者,係上座問後學也。而自己則稱後學,不得稱不慧、不才、不佞等。

凡沙彌、居士,文中稱比丘、沙彌、居士處,即含有比丘尼、沙彌尼、女居士之意在內。以省文故,向下例此。不得盜聽大沙門說戒,文中單稱大沙門處,即含有長老法師之意在內。以下例此。亦不得盜聽比丘誦戒經。

凡入僧室,無論何室,不得鹵莽闖入,須預先於門上彈指三下,內應則入,不應則去。入內,先向佛像前問訊,次向大德看經桌前,對桌問訊,蓋即是向大德問訊也。

凡見諸大德、長老、法師時,當如見佛,儀如前後說。即見尋常緇侶,亦須如見菩薩然,不得藐視。縱非好僧,亦應恭敬,以有沙門形相也。且其跡示,亦非肉眼所能盡窺。故常不輕菩薩見一切人,皆云:「汝等皆當作佛,吾不輕汝等。」即可知矣。居士見沙彌、比丘時,須起立。沙彌見比丘時,須起立。女尼見大僧時,須起立。而居士見比丘尼時,亦須起立。若見同等,端坐亦可。

凡拜諸大德,惟於坐時、立時可拜。若大德正在坐禪、經行、飯食、剃、浴、息眠等時,則不得拜。若閉戶,須入戶拜,不得戶外拜。凡問佛法,當整衣禮拜,最少亦須問訊,合掌正立,若命坐,則坐。澄心諦聽,思惟深入。大德之語未了,不得急語急問。凡僧尼有過,由大沙門於自恣時舉之。居士不得舉沙門過,背後言亦然。自恣:即指自恣日之謂也,亦即是結夏安居之竟日也。

凡途中遇諸大德,宜預先側立,俟大德過再行,不得彼此互進。凡同行,當讓大德前行,並代大德攜物。凡坐位,當讓大德上坐,坐席亦然。凡見諸大德,不得叉腰。不得搖臂搖身。不得蹲坐。不得跳行。不得走行,除急務。不得纏頸覆頭,除病。不得左右顧視。不得高處立。不得戲笑。餘如律中所明,文繁不錄。走行:急走。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24] 下一頁   
【內容導航】
第1頁:敬佛第一 第2頁:敬法第二
第3頁:敬僧第三 第4頁:居庵第四
第5頁:事師第五 第6頁:事親第六
第7頁:居家第七 第8頁:待客第八
第9頁:讀書第九 第10頁:為官第十
第11頁:經商第十一 第12頁:務農第十二
第13頁:司工第十三 第14頁:作務第十四
第15頁:禮誦第十五 第16頁:坐禪第十六
第17頁:受食第十七 第18頁:睡眠第十八
第19頁:入眾第十九 第20頁:看病第二十
第21頁:寂居第二十一 第22頁:出外第二十二
第23頁:務喪第二十三 第24頁:住禪堂等第二十四
上一篇:拜佛要訣 大醒法師著
下一篇:佛門禮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