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沙門、居士念誦,須一字一字連連接繼,一版同音,不得每句間歇,不得高低失中,皆須梵音,不得怪音異韻。其中法則,須預先向諸大德前久久習學,不得羞慢不問。若唱梵唄,更須精習,不得臨時失儀。蓋若不習學,致同誦者動念也。凡鳴法器,不得輕重失音,不得亂鳴法器。凡念誦,不得東西顧視。凡經行,不得前後遠隔近擠,不得左右偏曲,不得沿路涕唾,須預先以巾安袖內,以便拭涕藏涎。凡禮拜,須齊起齊落,不得先後。凡問訊,須曲腰至半,不得過與不及。凡合掌,不得十指參差,不得中虛,須平胸高低得所,不得將指籤鼻。禮誦畢,須次第魚貫而出,不得先後。籤:插入。魚貫:前後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