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秀才以卻暗中財立登科第
明中葉有周秀才諱某。素方正。家極貧。賃婁門韓家潭子屋一間。拆舊灶。灶底方磚下。得二元寶。妻大喜。周君曰。此不義財也。豈可得乎。
取筆書銀面云。若是我的財。須是明白來。竟袖至胥門外。登渡船。擲之中流而返。
舟子親見。立呼漁翁投之摸之。漁翁藏銀別處。詐言不見。二人大鬨。訟之太守。太守欲加刑。二人吐實。乃押漁翁。立取銀至。見面有字。命貯庫。
是秋鄉試。周公竟中。舊例本府小鹿鳴宴。每舉子有牌坊。銀百金置面前。書字銀二笏。恰在周君前。眾共驚異。後成進士。
明朝中葉有位周秀才,人很剛正,家庭貧困至極,租住婁門韓家在潭子地方的一間屋子。有一天他們拆開舊的灶,結果在灶臺的方磚下面,得到了兩個元寶。他的妻子大喜過望,周秀才則說:「這是不義之財,怎麼能拿呢。」
於是他就拿筆在銀子上寫道:「如果真是屬於我的財寶,必須是明明白白獲得的。」寫完之後,他就把兩個元寶放在衣袖內,到胥門外登上渡船,當船開到河中央時,他就把元寶擲到水中,然後回家。
船夫見到他這麼做之後,就趕緊叫漁翁投網去撈摸。漁翁摸到元寶後,就藏了起來,騙船夫說沒撈到,於是兩人起了大爭執,告到太守處。太守問他們不得要領,就說要用刑,兩人才吐露實情。因此就押解漁翁到藏銀的地方,把元寶拿出來。太守見到元寶上有字,就命令收進庫房。
那年秋天鄉試,周秀才榜上有名。按照慣例,當地的縣府要舉行小鹿鳴宴。每個舉人的前面都有名牌,及銀兩百金。而那兩個寫了字的元寶,恰好就在周君的面前。眾人得知原委,都很驚歎。周君後來又中了進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