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公諱某。選蘇州府同知。道經句容。將近丹陽。忽見群蛙數百。在公輿前叫噪跳擲。公停輿告曰。果有冤。指我處所。眾蛙遂群集一處。
公命人掘。下得一死屍。口中塞一鞭。柄上有腳夫名。至丹陽。一詢而獲。立屬縣令拷問。乃一商買蛙放生露白。而被腳夫害也。立為抵命。吳人因呼公曰田雞王焉。
王姓某人被選上當蘇州府的同知,有一次,他路過丹陽附近的句容。忽然有幾百隻田雞,在他的轎子前叫鬧跳擲。他就停下轎子,告訴眾田雞說,如果真有冤屈的話,把地方指出來。眾蛙聽完話之後,果真群集到一處。
於是王公就叫人在眾蛙集處向下挖,結果挖出了一具屍體。死者的口裡塞著一根鞭子,鞭柄上有腳夫的名字。到了丹陽,一問就找到腳夫。王公立刻叫縣令加以拷問,才知道原來有一個商人,買蛙放生,結果錢財露白,而被腳夫謀財害命,於是腳夫立即被處死。蘇州的人因此而呼王公為田雞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