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的學理有一段長遠的歷史,自從文明的破曉,再生已經普遍地提及到,無論人們居住在什麼地方,或者在原始的文化中,或者在高度文化的人民中,再生在世界上許多地方、許多古代宗教和哲學系統中找到各種型式。歷史的文件記錄著再生的信仰——被認為是輪迴或是再生——為某些精神科的醫生和許多西方的一般人士所接受。
再生觀念最早的記錄是在古時發現埃及的象形文字中,那個地方靈魂離開肉體是畫著一隻鳥的形狀。在希臘人中再生是由恩柏多克利、畢達哥拉斯和柏拉圖教人的。在早期的基督教教會神父中,再生的信仰是由亞歷山大(一五○—二二○)、查士丁•馬戎、拿沙、紅衣主教聖格列高里(二五七—三三二)、阿諾(公元二九○)、勒坦德雅斯(十四世紀前)、聖支羅米(公元三四○—四二○)所提出。公元五五三年再生由君士坦丁堡的議會官方地宣佈是一種邪說。它也被教主雅支利維雅斯所排斥。哲學家相信再生是可能的,其中包括康德(一七二四—一八○四)和叔本華(一七八八—一八六○)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