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相信在他自己之內有某些永久的實體,他以不同的名稱稱呼這些不同的實體,例如:靈魂、我、私我、自我、主動的我、被動的我、人格、生物等等。佛陀這樣教導我們,我們執著什麼是永久的東西,僅僅地是心靈與物質的力量,或者精力(能)的結合的變遷。這些心靈與物質的力量或精力的變遷過程不是靜止的,而是常常流轉和消逝的,這種心靈與物質的結合也叫做「五蘊」。什麼叫做「生物」?其實不是什麼東西,而是這些曾經變遷的積聚體或者精力的結合:物質的集合(色),感情或感覺的集合(受)、知覺的集合(想)心理的組織的集合(行),以及意識的集合(識)。「生」就是這些五種集合(五蘊)的存在,「死」就是這五種集合(五蘊)的解散,「再生」就是這五種集合的再結合。
佛教並不是完全排斥人格上一種經驗意識的存在,在一種最高的,意識裡,它排斥一種與永久實體認同的生物,但它並不否認一種在過程上的繼續。對於一個主體,佛教哲學上的稱謂是「相續」——那是一種流動或持續性。這種不斷的流動或由於業力所限制的心靈與物質現象的持續,在無始以來沒有顯而易見的來源,在將來對它的繼續性也沒有任何的結果,除非是:「八聖道」;這種流動是佛教永久的自我的代表,或者在其他宗教的組織上是永久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