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酒食肉,障礙往生
問:我們的居住區,有一些居士,常出去給命終人助念,幫人往生,或舉辦超度法會。可我知道他們當中許多人都是吃葷腥的,助念有用嗎?
答:有關利益亡人的佛事問題,《地藏經》中說:「若有男子女人,在生不修善因,多造眾罪。命終之後,眷屬小大,為造福利一切聖事,七分之中而乃獲一,六分功德,生者自利。以是之故,未來現在善男女等,聞健自修,分分己獲。」佛在這段經文裡告訴我們,凡人在世上的時候,不能斷十惡修十善,也沒做過大的善事,這個人死後,他的子孫眷屬,想為他作些功德,比如放生超度,或贊助慈善事業等,七分的功德,亡者只得其中一分,其他六分功德為生者自利。為什麼呢?因為修功造福靠的是財力,而人死亡後,家中的錢財是歸生者支配的,活著的人願出屬於自己的資財為亡者修功造福,所得功德,自然大於亡者。故佛希望:「未來現在善男女等,聞健自修,分分己獲。」
至於飲酒食肉的人誦經超度的問題,佛在《入楞伽經》中說:「我見一切諸眾生等猶如一子,雲何而聽以肉為食,亦不隨喜,何況自食。大慧!如是一切蔥韭蒜薤臭穢不淨,能障聖道,亦障世間人天淨處,何況諸佛淨土果報!酒亦如是,能障聖道,能損善業,能生諸過。是故大慧!來聖道者,酒肉蔥韭及蒜薤等能熏之味,悉不應食。」這裡邊明確指出了修行人飲酒食肉、啖食五辛,自己尚難成就人天善果,欲想超度別人解脫生死、往生淨土,就更難上加難了。但臨終之人,得聞地藏菩薩名,一聲歷耳根者,永不歷三惡道苦。所以要想超度別人往生淨土,自己的身心先要清淨。
假如你為人誦經超度是為了吃點喝點,或者掙錢,那就更是種下了地獄的種子。懸崖勒馬,未為遲也,已造之罪,趕快佛前懺悔,絕不再造。佛說,彌天大罪,也是一懺即消,何況是你在不明理時造下的罪業。
在《觀無量壽佛經》淨業三福裡的第二福中,佛要我們「具足眾戒」,而斷肉是大乘菩薩戒裡的重要內容,不斷肉,怎能談得上「具足眾戒」呢?淨土經論裡佛說,淨土法門「非是小乘」,是大乘佛法,大乘的佛弟子們又怎能不遵守大乘的戒律呢?《無量壽經》三輩往生的條件都有「發菩提心」一條,哪有發了菩提心的菩薩還在吃眾生肉呢?佛在「法四依」裡面指出,我們應該「依了義不依不了義」,所以真正的修行人應該依據斷肉的了義,而不應以不了義的三淨肉作為吃肉的借口。
如果是出家人飲酒食肉,三業不清淨,罪過更大。宣化上人說「知法犯法,罪加三等。」《四種清淨明誨》裡佛講:「雲何賊人,假我衣服,裨販如來,造種種業。」佛把這種穿著佛門衣服,不去修行自己,卻利用佛法做買賣,賴佛穿衣,賴佛吃飯的所謂佛門弟子,比作「賊人」,可想罪過之大了。佛在《入楞伽經》中還說道:「我涅*1後,於未來世法欲滅時,於我法中有出家者,剃除鬚髮,自稱我是沙門釋子,披我袈裟,癡如小兒,自稱律師,墮在二邊,種種虛妄覺觀,亂心貪著肉味,隨自心見說毗尼中言得食肉,亦謗我言,諸佛如來聽人食肉,亦說因制而聽食肉,亦謗我言,如來世尊亦自食肉……我毗尼中唱如是言,凡所有肉,於一切沙門釋子皆不淨食,污清淨命,障聖道分,無有方便而可得食……若彼癡人自言律師,言毗尼中聽人食肉,亦謗我言如來自食。彼愚癡人成大罪障,長夜墮於無利益處、無聖人處、不聞法處,亦不得見現在未來賢聖弟子,況當得見諸佛如來。」有了這些佛陀的明示,我們這些末法眾生,就能夠辨明正與邪了。
宣化上人說過,有道德的人,遇到求超度的人說上一句「往生去了」,被超度的神識,即可往生善道。妙法老和尚也說過,有德之人,在行走路上遇到有辦喪事的人家,誠心誠意地為亡靈念上一句佛號,或念一遍往生咒,都可令亡靈往生善處,這個道理同樣適用於菜市場的各種即將被宰殺或已成為屍體的動物、家禽,乃至於馬路上被軋死的動物。這裡說的有德之人是指持五戒修十善的人,已斷除淫殺盜妄的居士自然更是有言必果。這是行路途中超度亡靈往生善處的方便法。
真正想為亡靈超度使之獲大利益的孝順男女,如果是還未斷葷腥的,也要在辦喪事期間必須齋戒,最好是49天之內齋戒,不吃葷腥,以示誠心和對佛法僧的恭敬,用自己勞動掙來的錢(清淨財)請香購買鮮花供品,在家裡佈置莊嚴道場,讀誦大乘經典如《地藏經》,讀誦少則7遍、21遍、49遍,多則不限,誦經持咒,如法供養,最主要的是要有誠心代亡者懺罪祈福,這樣的超度能使亡者生天,如果再生人間也是有福之人。亡者如果本身就是守戒念佛的有德者,一定會感應西方三聖親來接引往生極樂的。
我參加過幾次為亡故老居士超度的家庭法會,唸經當中,異常的檀香味忽然充滿室內,許多人都聽到空中的佛樂,或者親眼看見觀世音或者三聖降臨的殊勝境界,這裡不做詳述了。
佛法難聞今已聞,名師難尋經中尋。
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