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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忽略同性戀群體

[日期:2006-02-25] 作者:老滿  閱讀:


  這篇小文是我在寧瑪論壇上寫的,當時興之所致,也算了了一個心願。

  我總以為包括戒邪淫網在內的許多網站,都在忽視這個群體——同性戀群體的存在,用白先勇的話說——這些在最黑最黑的夜裡的孩子——是極其可憐的,也只有親歷著,才知道這個族群的龐大,而他們與異性戀者不同的是,除了內心的煎熬外,很可能還要忍受這些異性戀者的鄙視——以我今天的觀點來看,無所謂同與異,不過都是佔有慾,情感彼此的沾粘罷了,沒有什麼高下之分,或優越感。【按,夫婦是延續人類的天倫所在,所以佛法是允許在家居士正淫的。同性戀則純粹是深重業障之表現(例如前世讚歎隨喜誘導同性戀等過失),所以和異性戀不能相提並論,並不是什麼歧視的問題。也許是當事人過於敏感的緣故吧。】

  對於這些人,我以為更需要關心與愛護,因為他們是「非法」的,他們中有的人在隱忍,有的沉淪,有的已經意識這是種錯誤,而無力擺脫,而一些健康的網站對於這些人只是從生理上進行勸導,不明理則事亦不清,因此我建議網站上不妨辟一些內容給他們。能當下即斷固然好,即使不行也種下些善意的種子。

  寡人有疾寡人好色

  小松師兄:

  好!如果說同性戀是種病,那麼本人也有這種病,並且至今仍未徹底解脫,仍要不時地忍受情慾的糾纏與麻煩。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比你大,但在同性戀這種問題我陷入極深,很可能這世上也沒有幾個人像我這麼徹底地迷戀與深入,也因而我相信自己看到了情感中極荒涼悲哀的那面,注意,我說的是情感,情感未有彼此,高下,這時候的反醒,讓我有種癌症晚期病人的絕望,絕望的不是某個人,某件事,而恰恰是情感本身,因為所謂的愛情本身就是荒謬的。

  我皈依時,已和朋友同居四五年,幸運的是,我們倆都是佛教徒,一起信佛,一起生活,那時候我以為這樣也很好。這時候我第一次從一位法師口中聽到地藏經,聽到經中的一句話:「邪淫者受雀鴿鴛鴦報」,心中頓時有種大恐懼。經過一段時間瞭解後,我向這位法師坦白我的經歷,他告訴我這件事是人天共恨的事,一定要戒掉的!

  這件事在我心裡引發的震動可能是外人不能想像的,這麼多年都錯了嗎?愛一個人真的有罪嗎,我可以問我們又沒有妨礙誰,如果不對那能不能下輩子再改呢?而且那個人又是那麼的好!

  事情遠比我能描述的複雜,我要說的是,就在我們皈依後,我們倆相繼生病,佛菩薩是慈悲的,一直不忘記我們,放棄我們,在提醒我們,點化我們——

  我病在後,他病在前,都在下體——有意思吧,這世界不會有這種巧事吧?

  後來我們又發生了一些事,終於在不久前,徹底分手,現在我們是好兄弟,好朋友,只是再沒有了性,以後也不會再有!

  我自己的體會,一個人沒有性是可以活下來的,當然時間不長,我也無從談更多的經驗,我只是每天念佛,求佛菩薩消業,早證佛果,濟世度人,這也是我的目標。自然腦子裡還是會有一些念頭閃過,所以同時我也試著修白骨觀,讓那些令自己興奮的軀體變成一具具正在潰爛的東西,佈滿了蠕動的蛆蟲,和發臭的液體。這種方法對我很有效,可在瞬間得到清靜。

  以上就是我的體會。同時我也要感謝你,是這個因緣,讓我能夠坦露自己的過去,如果機緣成熟,我還可以告訴更多的人,我這個人,這個人的名字,我會說我不是同性戀了,因為我的世界裡沒有性也就有戀。

  那些無始以來,因為我的貪著,被我愛慾沾污糾纏過的事和人們,我向你們懺悔,願你們從此往後從情海中解脫,離苦得樂。

  南無阿彌陀佛
  南無本師釋伽牟尼佛
  南無地藏王菩薩

  版主按:感謝提醒,本站今天開設同性戀專題。願所有同性戀者早日解脫,身心清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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