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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淫是不是罪?

[日期:2006-02-18] 作者:佚名  閱讀:


  此帖子來自論壇,以下是帖子問題:

  邪淫(包括任何形式)是一種過失,這不言自明,但依個人愚見請勿使用「罪」字為好。

  因為佛法反對「原罪論」,也未曾有「某某行為是有罪」這一類的說法。佛法是讓我們去除無明,斷除邪淫,如果動不動就使用「罪」字,容易使對佛法不太瞭解的人對佛法產生誤解。這樣恐怕也是一種過失。

  以上所說當否?還請各位師兄批評指正。

  網友knightleo回復:

  兄所言似多有可商榷之處,試觀如下解釋可知也。

  《華嚴孔目》指出:「戒有二者:性戒和遮戒。性戒是本性就是戒,不待佛制,誰犯了就有罪,如殺盜淫妄等戒是;遮戒是禁戒,佛禁止不許作,如飲酒等戒是。」(引自《三藏法數》)

  又《涅槃經》中指出:戒有兩種,「一、性重戒,謂殺、盜、淫、妄皆性業也,不待佛制持而不犯,性自是善;犯而不持,性自是罪。若犯之者,其罪極重,是名性重戒。二、息世譏嫌戒,謂佛所制,出家之人,凡世間治生產業,及一切非道所宜之事,皆不應為,以止世人之所譏誚、嫌疑,是名息世譏嫌戒。」(引自《三藏法數》)

  《南本涅槃經(卷十一)》、《正法唸經(卷五十九)》、《摩訶止觀(卷四)》等中都有相關說明:戒可分為「性戒與遮戒。前者戒性罪,後者戒遮罪。」也有不同的稱呼,如稱「舊戒與新戒、主戒與客戒、性重戒與息世譏嫌戒、性重戒與離惡戒、性戒與離戒。」

  又根據《梵網經菩薩戒本》關於淫戒的論述:「若佛子!自淫,教人淫,乃至一切女人,不得故淫。淫因,淫緣,淫法,淫業。乃至畜生女,諸天鬼神女,及非道行淫。而菩薩應生孝順心,救度一切眾生,淨法與人。而反更起一切人淫,不擇畜生,乃至母女姐妹六親行淫,無慈悲心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所以很明顯,淫戒,既是性戒,又是遮戒,由於不論是否佛教徒、不論是否曾受戒,犯性戒即是有罪,因此任何形式的邪淫(包括手淫,只是罪較輕可懺,可見相關法師開示),都是有罪的。這具有普遍意義,這並非「原罪論」,而是智慧圓滿的佛陀在深入觀察行為與業果的關係後,對於顛倒眾生的慈悲開示。所以還望心空兄勿作是言。這裡我們也可以看出,佛法中使用「罪」這一概念並非是憑空說來或是嚇唬人的,而是為了促使我們走向正途。這對於正信佛子而言,使用這一概念或許是沒有什麼大的問題(只是要防止造成過大的精神壓力,須知了知罪業,進而在深刻了達緣起性空之理的基礎上起勇猛無畏的修行,才是正確的做法),對於對佛法尚不瞭解的人而言,則如兄所言,應當以智慧謹慎觀察,選取適當的表達方式和表達內容。

  總之,符合判斷標準的邪淫是罪(關於何者構成邪淫、何者不是,以及其中的開遮持犯,則請各位大德閱讀相關經典,或向前輩請益),而非簡單的「過失」。竊以為不可不知。

  深切懺悔往昔淫心、淫業,願自懺時起乃至眾生皆成佛日,寧捨身命,終不復造邪淫惡業。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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