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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不可輕易「獻身」

[日期:2006-02-05] 作者:盧黃氏閤家  閱讀:


  轉貼 日期:2004-10-15

  熱戀中的少女,最容易在男友「你如果愛我,就應該獻身於我」這句話的引導下,輕易獻出少女的身體,其實,這樣做對誰都沒有好處,並隱含著某種危險。

  「愛」的基本要求是關心和體貼,是為對方的命運和前途負責。如果男方只為滿足自己的私慾而要求對方去冒犧牲健康的危險,去承受不該承受的壓力,這能叫愛嗎?愛情主要是心與心的交流,無需用身體的接觸來證明。所以,少女在準備「獻身」時應問自己幾個問題:我對愛的豐富內涵有真正的理解嗎?我能承擔性關係帶來的後果嗎?他是真的愛我,還是只為滿足自己性的慾望?今後如果兩人的關係發生改變,我怎樣消除此事帶來的心理陰影?

  少女如果對以上這些問題沒有找到明確的答案,那就不要輕易以身相許。

  現實裡,我們看到,一些癡情的少女對自己的初戀十分珍視,十分投入,但也十分幼稚。她們生怕對方變心,為了拴牢對方,很容易就邁過了性的門檻,而結果卻大多造成自身的不幸。如果對方是玩弄你,那麼,目的達到以後,他很快就會「棄舊圖新」,另覓新歡;如果對方是愛著你的,那麼,你輕率的行為,反而會使對方不再如以前那樣尊重你,有的甚至會發生猜疑:你既然那麼容易獻身給我,會不會更便宜地獻身於他人呢?還有的可能是道德品質不良的人,打著「只有以身相許,才是真心相愛」的旗號,專門誆騙涉世不深的少女上當。鑒於輕易獻身後種種不良後果,少女為了自身的健康與幸福,應該潔身自愛,為男友獻身並不是愛情的潤滑劑,很可能是讓人後悔自責的迷魂湯。

  少女還必須明白,真誠的愛情意味著極為尊重所愛者的人格,對她的終身高度負責,並且互相信任,不作猜疑,無須「實驗」。如果需要「以身相許」,以肉體作為證明,方能表明真心相愛的話,這本身就是對雙方人格的貶低,更是對女方的佔有慾。很明顯,輕率的性行為與真誠的愛情風馬牛不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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