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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明法師開示錄 慧明法師主講

第十一座 事與理

[日期:2008-06-04] 作者:慧明法師主講  閱讀:

第十一座  事與理

諸同學,佛法有事與理之別,講習經論者,謂之理;依法修持者,謂之事。「心即是佛」一語,亦有事與理之分,學人務須認識明白。然事理本來不二,必須依理透事,因事顯理,到事理一如,則即事即理,方可云心即是佛。若突然說一句心即是佛,是事上的佛?還是理上的佛?若是事上的佛,則當實行佛道,於事上證明,不在事上證明,則仍是理上的佛,不過一種空洞理想而已。

禪宗古德,大慈大悲,恐學人在理上錯尋,徒增知見,乃斬釘截鐵,將一切理論打破,不許看經,不許講教,無非教人專從事上去透,事上透過,方可明心。釋迦佛在華嚴會上,說一真法界、緣起無盡之理,隱寓心即是佛之意。而小根器者,見同不見,聞同不聞,乃方便轉說小乘,復由小乘引向大乘,慢慢引到心上去,再說般若,破一切理障事障。最後法華會上,會三歸一,更以一乘不二之道,以明心即是佛之理。權巧方便,總不外要人認識心即是佛,教人破除一切執著。當知三藏十二部經論,八萬四千種法門,皆是理,所以一切經教,皆曰教理。若不依理成事,何貴有此經教?若能由事顯裡,又何必執此經教?禪宗古德,不許看經,乃至訶佛罵祖,便是這個道理。不然,不講經教,甚至訶罵,豈非謗佛毀法,還算佛法麼?只因凡夫愛著,一著經教,即生種種理障;執理愈深,離事愈遠。所以杜絕知見,專在事上用功,事透而理自全,自然能悟自心佛。

禪宗「言語道斷,心行處滅」,這八字最為緊要。試思道斷、心滅,是何等境界!還有理可說麼?古人忠實篤誠,信師真切,但依師言去行,不窮道理,所以見性很快;後人疑妄太重,又愛講理,理多障更多,欲求解脫,反至障上加障,縛上加縛,豈不大可悲嘆?

諸同學,學佛須具有大智慧。智慧大者,便知禪宗徹底,一針見血;智慧小者,不明權實之理,執著法門無量誓願學,故東摸西摸,不在自心上用功。殊不知自心法門,本來無量,一切法門,不出自心。既是一切法不出自心,何以又勞我佛廣說一切經教?只為眾生捨本逐末,背覺合塵,以致虛生浪死,昧卻本心。所以佛說種種法,對治眾生種種妄心,無非引其返妄歸真,見自心佛。若大根大智之人,一聞千悟,頓息狂心,一發菩提,使成正覺,與三世諸佛,同一鼻孔出氣,則一切經教,全在此心,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又何必向外馳求?古德云:「佛說一切法,為治一切心;若無一切心,何用一切法?」可見一切法,皆是佛的方便語。《金剛經》云:「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又云:「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學佛人若了此義,自然不向心外求法,再增理障了。

或謂:「經乃佛說,修行人離開經教,何謂佛法?」殊不知佛理高深,不易明了,僅依文解義,不免認指作月;縱能離文了義,亦屬空理,還如飢人說食不飽。所以《楞嚴經》上,佛告阿難云:「汝雖歷劫憶侍如來祕密妙嚴,不如一日修無漏業。」禪宗話語,一針見血,毫無迂迴游移之地,古德多有依師一言啟悟者,師云心即是佛,便信心即是佛;師云心不可得,便信心不可得。信師真切,疑妄消除,故言下便悟,此即以心傳心的實際受用。後來,人心漸離純樸,乃改參話頭,學人但依師所授一句無理可講的話頭,行住坐臥,去念去參,不但看經要打香板,若離師授本參話頭,亦打香板;參到山窮水盡,一旦豁然貫通,即悟自心是佛,所有事理,無不透徹。到此地步,有何經教不可看?有何理障可生?

諸同學,三世諸佛,皆持密成就。但密法更重專修,不重理論。如《大日經》、《金剛頂經》皆重事修,其他密法經典,亦復如是,且有種種儀軌莊嚴道場,其目的要學人生敬起信,從事攝小歸一耳。密法最重金剛上師,只依上師口傳,無有意義,而且同一密咒,上師所傳之音,每有不同,學人則當各依其師所傳之音,方有感應;音雖不同,感應則一,如此還有理可講麼?

如上所述,可知禪密兩宗,皆重事,不軌理;只依人,不依法。慧明以前說「依法不依人」乃自愧功德不夠,恐增我慢故,實在學禪學密,只重師傳,一切不疑,方有受用。

語云:「事障障凡夫,理障障菩薩。」要知道,理障是障因地菩薩,若是果地菩薩,決不為理所障。如六祖聞五祖傳經便悟,何有於理障?凡古德悟道者,皆不為理所障,蓋透事障以理,透理障以事。不能理事一如,豈能稱為菩薩?吾人學佛,對於一切法門,事先應研究審慎,看他的道路對不對,不可盲從,這是要緊。如果道路對,便當一門深入,依法修行,再勿執理了。

諸同學,佛法與世法,有別亦無別。云何有別?有重知見與不重知見之別。世法重知見,所謂多見多聞,參研愈多,愈稱淵博。但知見多,則分別心重,而人我見深,乃至爭鬥愈甚,學說之爭,名利之爭,何莫由斯而起?佛法首在破除知見,因世智辨聰,人難之一;人道最難,障道最甚,所以要忘機歇見。機忘見歇,則理障事障,一併破除,無礙自在,故云有別。

云何無別?重事重行無別。世法讀書講學,貴能實用,苟抱著死書本,坐而言,不能起而行,縱然博古通今,無關實際。所以儒家云:「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自古忠臣孝子、賢母節婦,莫非從身體力行得來的,豈口頭理論所能致。佛法信願行,六度萬行,亦須事上去行,方有受用。至於順逆自在,煩惱不生,更非從事上無以表現,故云無別。

佛法真理,覓心尚不可得,豈世知世見所能了解?如他人打我罵我,凡夫認他是冤家,學佛人認他是善知識;貧苦病厄,凡夫認為是壞,學佛人認為是好;名利恭敬,凡夫認為是好,而學佛人認為是壞。蓋凡夫不明因果之關係,但依眼前是非,為恩怨好壞。佛法根據因果循環之理,視一切平等,如打我罵我,可消宿業;貧苦病厄,可生菩提;名利恭敬,能障菩提。所以說好即是壞,壞即是好,諸如此類,佛法與世法,知見相反如此,還能執著講理麼?若要講理,須依佛理去請,才是真理。

禪密兼修,不執理,專重事。從事透裡,理無不全。果能依法修行,事事慈悲,念念清淨,更有何理不具?若執理遺事,理成畫餅,縱使博通教理,口若懸河,而行與言違,我執煩惱,有增無減,理又安在?故事理不二,是以事透理,非是以理概事,望大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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