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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概要十四講 吳聰敏居士演述

第十一講 四諦十二因緣

[日期:2008-05-04] 作者:吳聰敏居士演述  閱讀:

第十一講  四諦十二因緣

 

 

 

次說聲聞乘的四諦法,和緣覺乘的十二因緣法。

甲、四諦

言四諦者,即苦、集、滅、道四種真理。因這四法,自性不虛,皆悉審實,故稱為諦。這是聖者所悟的真理,吾人依之而修,可以超凡入聖,故又名四聖諦。下面分別解釋:

一、苦諦:苦是逼迫性,痛惱之義,這是指眾生的身心(正報)和國土環境(依報)。三界眾生,依業受報,雖有不同的身心環境,卻都常為種種痛苦所逼惱,故說是苦諦。法華經云:「三界無安,眾苦充滿。」詳如第四講,有三苦八苦等;再簡單說,纏身的有老病死苦,擾心的有貪瞋癡慢苦,外界有天災人禍苦,死後有墮落惡趣苦。總言之,吾人生此五濁惡世中,其所感受,不論正報依報,都是憂患的、束縛的、逼迫的、苦惱的、無常的,所以說為苦諦。這是三界生死的果報。

二、集諦:集是招感性,招集之義,這是指眾生的見思二惑。因為眾生自心所起的見思煩惱,能驅使妄造一切惡業,而依業受報,自然招集來無盡的生死等苦,所以說為集諦。經云:「惑與業俱,能招生死。」見思二惑,已在第九講中詳明;細分之,見惑有八十八使,思惑有八十一品。這是三界生死的根源。

三、滅諦:滅是可證性,滅無之義,這是指小乘所證的涅槃。因為聲聞聖者,只要證到涅槃的果位,就已滅盡一切煩惱惑業,永無生死的痛苦,所以說為滅諦。涅槃有兩種:一是有餘依涅槃,指三界惑業,雖已斷盡,而壽命未到,尚留報身者。二是無餘依涅槃,指惑業斷盡,又捨報身者。這是了脫生死的聖果。

四、道諦:道是可修性,能通之義,這是指小乘的正助道法。因為依此道法,正助雙修,即能從生死凡地通至涅槃聖地,所以說為道諦。正助道法,略則戒定慧,廣則三十七道品。這是了脫生死的辦法。

綜觀四諦的道理,無非在說明世間的有漏因果和出世間的無漏因果。苦諦是世間生死的苦果,集諦是世間生死的苦因;滅諦是出世間解脫的樂果,道諦是出世間解脫的樂因。凡夫若無貪等集因,怎會招來生死的苦果;聖者若非精修道法之因,安得涅槃寂滅之果。果不離因,無因不感果。可見,世出世間一切諸法,均逃不出因果二字。

如果依照四諦的順序,應當先因後果,謂之「集苦道滅」,現在卻先果後因,說成「苦集滅道」,何以如此?原來這是佛陀教化眾生的一種善巧方便。因為果易曉而因難知,為容易化導起見,所以先示苦相,令其厭離,次說業因,教他斷集;繼之,又先示涅槃樂相,令彼欣慕,後教道法,使他修持。目的要使小機的眾生,能以知苦斷集,慕滅修道而已。

根據教史記載,四諦之法,是佛成道後,首先在鹿野苑,對五比丘等所說。當時共說三次,稱為「三轉法輪」;這是表示佛之說法,能以摧毀眾生的煩惱,碾平眾生的心地,運載眾生離苦得樂,轉凡成聖,喻如車輪之運轉,故稱轉法輪。一為示轉:講「此是苦,逼迫性;此是集,招感性;此是滅,可證性;此是道,可修性」。這是佛對上根之人,直接開示四諦的真相,令其一聞即悟。二為勸轉:講「此是苦,汝應知;此是集,汝應斷;此是滅,汝應證;此是道,汝應修」。這是佛對中根之人,初次聽法,不能直下承當,因此重為警省勸修,使其信受奉行。三為證轉:謂「此是苦,我已知;此是集,我已斷;此是滅,我已證;此是道,我已修」。這是佛對下根之人,一再不能信解,遂引己為證,以明非虛,使其破除疑慮。

乙、十二因緣

言十二因緣者,即指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共十二有支,(意義已在第五講中說明)這是一切眾生涉歷三界輪回生死的由來。緣覺乘人即依此法門修行,覺悟無生之理,而證道果,名辟支佛。

其實,緣覺十二因緣法的內容,與聲聞的四諦法相同,但在名相上有開合之異而已。云何開合?謂無明、行、愛、取、有五支合為集諦,而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七支合為苦諦。觀十二因緣之智,即是道諦;滅除十二因緣,即是滅諦。既是內容相同,何故重說?這是為機宜不同的關係。比較言之,聲聞根鈍,故佛略說四諦法;緣覺根利,故佛詳開十二因緣法。

然則,云何觀修十二因緣法?原來,十二因緣有流轉門、還滅門兩種。緣覺之人,於此二門,逆順進研,因知因緣和合,諸法有生;因緣別離,諸法有滅;由觀此因緣生滅,了知萬法皆空,而證得真諦之理。下面將此二門分別解釋:

先說流轉門:這在說明六道凡夫輪回生死的相狀,凡夫之生死無盡,猶如水之流動不息、輪之旋轉不止,故稱流轉生死門。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依次說明:因有過去「無明」不覺之煩惱所使,迷於聲色貨利中,處處顛倒取著,因而做出一切不合理的「行」為來;既有過去所造業因,自然要牽引第八「識」總報主去投胎受報;有了業識投胎,自然組成「名色」之體形。有了形體,自然漸備「六根」。既有六根,自然能與外境接「觸」;接觸之後,自是對順逆境而感苦樂之「受」;既有苦樂感受,自要發生「愛」憎之心;既生貪愛,漸漸就會開展欲望心,於是廣為追求妄「取」;既是妄取造作,自然「有」生死之因,要受業力支配;既有現在業因,自然未來要往六道中受「生」;既有生命,自然由「老」至「死」,不免種種憂悲苦惱。如是輾轉,依因感果,果上復造因,因果不昧,輪回無窮。

次說還滅門:這是指示聖者解脫生死之法門,聖者只要依法修行,最後就能滅除煩惱生死,還歸涅槃真性,故稱為還滅涅槃門。所謂「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滅。」略為解釋:因為探討生死的根源,所以會有「老死」之苦,則是由於投「生」之故;而所以會來投生,則是由於所造業「有」之故;如是步步逆推,乃至所以會妄作善惡業「行」,則是因有無始「無明」之故。所以要想無復「老死」,則當不去受「生」;而要不受生,則當不造「業」;要無業有,當不妄「取」;如是乃至要無諸「行」,則當破除「無明」煩惱。故知無明煩惱,是生死根本,譬如擒賊須先擒王,又如伐樹先斬樹根;一旦無明滅除,則行隨著滅除;而行一滅則識亦隨滅;乃至不去投生,則自無老死憂悲苦惱。這即是還滅門的道理。

丙、三界迷諦

按三界內之凡夫外道,皆有無明煩惱,故不了真諦之理(亦是不明四諦道理),而有輪回生死。此界內之無明,專指見思惑言;不論聲聞緣覺,皆由斷此見思二惑,而證道果。

其聲聞聖者,依四諦法修行,漸斷見思二惑,故其果位,依斷惑之淺深,共分四階段:(一)初果「須陀洹」,譯為入流,謂預入聖人之流。用八忍八智之無漏十六心頓斷三界八十八使見惑盡。從此不墜惡道,任運七番生死,而證阿羅漢果。(二)二果「斯陀含」,譯為一來,又進斷欲界九品思惑之前六品,因尚有後三品未斷,必須還到欲界來受生一次,故名一來。(三)三果「阿那含」,譯為不來,已進斷欲界後三品思惑盡;既無欲界煩惱之因,則無欲界生死之果,故不再來欲界中受生;而居色界第四禪之五不還天中,專志用功,以進斷上二界思惑,名為不來。(四)四果「阿羅漢」,譯為無生,三果聖人又斷上二界思惑七十二品盡,到此見思二惑都已斷盡;生死之因既無,生死之果自亡,故永不再受三界生死,名為無生。經云:「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此即是小乘之極果。

若是緣覺聖者,則依十二因緣法逆順觀行,頓斷見思二惑,所以不另分列果位。且聲聞緣覺,雖是同斷見思,同證偏真;但聲聞根鈍,只斷正使,不侵習氣,譬如燒木成炭,尚留餘燼;而緣覺根利,非但正使,兼斷習氣,譬如燒炭成灰,更無餘燼。

關於煩惱習氣,茲舉二公案為證。大論云:「舍利弗往昔為蛇,曾害國王,醫人收蛇,令吸毒氣,若不吸者,即須入火。蛇思了云:我毒已放,云何更吸,即入火死。以由善惡不相妨故,故得聖果,猶餘瞋也。」這就是舍利弗今生所以猶有瞋之習氣的宿緣。又「畢陵伽一日渡河,因其水急,叱曰:小婢來,我與汝懺悔。眾笑懺而更罵。」原來畢陵伽五百世曾作婆羅門,又見河神宿生曾為己婢,所以開口閉口仍然不忘高傲口氣,此即是畢陵伽猶有慢之習氣。當知,舍利弗和畢陵伽,皆是佛之大弟子,早斷見思煩惱,而其習氣尚且今生未了,可見斷惑還真不是一件容易之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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