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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舍十事(耶舍比丘)

[日期:2006-04-13] 作者:佚名  閱讀:

  大約在佛陀去世後百年,佛教發展的格局已經出現變化,形成以波吒利弗城為中心的西方系和以毗舍離城為中心的東方系兩大傳教派系,二者對佛教戒律的態度已有所不同。
  
  當時,有一位名叫耶舍的年長比丘,是西方派系的長老。他一次雲遊巡化,來到了東方的毗舍離城,看到毗舍離城的比丘們,於每半個月的第八天,第十四、十五天,用缽盛水,坐在人群之中,求人佈施錢財。有的人給了錢,但也有不但不給錢,反而譏笑比丘們犯戒的。耶舍所看到的情況,在西方是根本不允許,也是不存在的。他認為東方比丘誤入歧途,因而對他們說:「你們求人佈施錢財,是不合法的,於戒律有違。」他又對當地的俗人說:「你們不應向比丘佈施金錢。我曾親自聽佛說過,不守律法的錯誤乞討是有罪的,對錯誤乞討給與佈施也是有罪的。佛陀曾明確規定比丘不得積蓄金銀財物,所以你們不應該佈施金錢給這裡的比丘。」這下不打緊,耶捨得罪了毗舍離城的比丘,使他們再也討不到金錢了。氣憤的毗舍離城比丘便強迫耶舍向俗人承認自己的錯誤。耶舍無可奈何,只好向俗人當面謝罪。但在謝罪時仍然懇切地進行勸導,並得到許多俗人的稱讚。
  
  耶舍不能見容於東方的毗舍離比丘,便回到了西方。但他對東方的事難以忘懷,便不惜千里跋涉,四處遊說,請到了幾位名聲卓著的大德長老,再來毗舍離城進行辯論。東方毗舍離城的比丘見耶舍請了助手重來,也開始四處活動,以佛陀原來生活在他們的地區為由,要求大家鼎力相助。於是,代表兩派不同意見的比丘七百多人會聚到毗舍離城,準備展開辯論。由於前來的人數太多,如一起參加討論,恐怕難以得出結果,於是經雙方同意,各選四人作代表集中辯論。
  
  這一辯論雖因乞錢而起,討論的內容卻包括了十個方面,即是:1.角鹽淨,東方比丘允許保存食鹽於角器中,以後再用。2.二指淨,東方比丘在日中後,日影斜出二指之前,仍可進食。3.他聚落淨,東方比丘允許一餐之後再到別的地方進餐。4.住處淨,東方比丘在同一教區之內的,可以不在同一處參加布薩(懺悔)大會。5.隨意淨,東方比丘作決議時,允許有人缺席,只需缺席者事後承認決議便可。6.所習淨,東方比丘可以繼續學習出家前學的知識。7.生和合淨,東方比丘可飲未經攪拌去脂的牛奶。8.飲闍樓伽淨,東方比丘可以飲發酵的椰子汁酒。9.無緣坐具淨,東方比丘縫製蒲團坐具,不用貼邊,可隨意大小。10.金銀淨,東方比丘允許接受、積蓄金銀錢財。
  
  以上十事是否合法可行呢?東方比丘自然是認可的。但西方比丘卻持反對意見,認為是違反了佛陀的規定,是不合法的。大會討論的結果,西方代表駁倒了東方代表,宣佈上述十事不合律制,為非法。大會由此重新審定了律藏,因而被稱為佛教史上的「第二次結集」。此事由耶舍引起,所以上面十事被稱為「耶舍十事」。
  
  大會討論結束了,東方比丘在上座代表會議上慘敗,心中仍是不平。傳說他們又走到別處,再次舉行大會,獨自訂定律制的內容。佛教由此一分為二,出現了西方的上座部和東方的大眾部兩派,佛教步入了部派時期。
  
  「耶舍十事」之爭,反映了部派佛教的分裂過程。若就此事而論,佛教分裂是戒律爭端的產物。但後人研究表明,分裂是印度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不平衡性在佛教發展過程中的必然結果。由於東西雙方經濟發展存在的差異,落後的西方無力為佛教僧侶提供金錢等奢華之物,為了不給社會造成過重的負擔,西方比丘只能恪守佛陀原來的規定。東方不然,這裡是經濟繁榮區,有財力為佛教僧團提供少量的金銀錢財;東方僧侶的生活因之發生相應的變化,是合乎情理的。這是「耶舍十事」之爭產生的原因所在。然而俗話說得好,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東方比丘在過慣了較為奢侈的生活之後,再讓他們退回到簡樸的生活之中,自然是難以承受的事。他們不服判決,獨立組成教派,也就很自然了。這卻造成了佛教的第一次公開分裂,使原本統一的佛教四分五裂了。
  
  這是南傳佛教中流傳的故事,但在北傳佛教中,人們相信佛教分裂是「大天五事」爭論的結果。大天是佛陀去世百年或兩百年時的一位比丘,傳說他曾犯過淫母、殺阿羅漢、殺母等三項大罪,後來出家作了和尚。出家之後,他對阿羅漢的修證果位作了新的解釋,認為羅漢會受夢中魔女的引誘而遺精,羅漢仍有無知之處,仍有疑惑,要由別人指明才知自己是羅漢等等。他把自己的主張編成一首偈頌,即:「餘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道因聲故起,是名真佛教。」這種解釋與人們原來持有的對阿羅漢的看法不同。圍繞這個爭論,北傳佛教認為佛教開始分成兩派,大天的人組成了大眾部,其他人組成了上座部。
  
  南北兩傳的說法誰是誰非,已經難以做出明確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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