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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師動眾(知禮法師)

[日期:2006-04-09] 作者:佚名  閱讀:

  天台宗十七祖法名知禮,俗姓金,字約言,四明(今寧波)人。七歲出家,十五歲受戒,廿歲從義通學習天台教義,為北宋朝廷所仰重。然而到了天禧元年(一○一七年),知禮突然對門徒說:「為得半首偈頌,值得亡身;為求一句經文,可以投火。佛法之高深如此,為警醒世人對佛法的懈怠之心,我將焚身自殺。到時候,你們不要胡亂哭鬧,要各自努力,振興佛教。」然後便與十位心志相同的僧人共修法華懺法,只待三年期滿,便欲舉火自焚。
  
  消息傳出,朝野震驚。秘書監楊億素仰知禮的道風,便向丞相寇準提出申請,要求賜知禮紫色袈裟,以示朝廷對知禮的敬重之心。寇準當下同意,楊億親自寫信祝賀,連同紫色袈裟一起,派使者送與知禮。豈知使者剛走,知禮欲自焚的消息已經傳來。楊億心驚,連忙又提筆寫信說:「方當台教復興之時,正賴傳持為世良導。」勸知禮不要自尋短見。兩人之間書信往來,楊億的信已發出四封,知禮仍是固執前言,不肯讓步,必要自殺警世。楊億沒辦法,只好致信郡守李夷庚及天竺寺沙門慈雲就近相勸。李夷庚及慈雲接到楊億的信,不敢怠慢,急忙前來勸阻。知禮仍是不從。這時,正好有太宗駙馬李遵勛的緊急信件遞到。知禮拆開一看,信中也是勸阻之意。知禮長嘆一聲,說:「唉,既是朝野人物皆極力勸阻,我不敢拂拒各位的美意,只好取消前言了。」至此,經過朝廷、僧友及民間信眾的百般相勸,總算把知禮的壽命給留住了,可謂興師動眾。為此,駙馬李遵勛還於天禧四年(一○二○年)奏其高行,宋真宗特賜知禮「法智大師」的稱號。
  
  知禮欲自焚而不能,一方面說明了知禮在人們心中的地位,說明了人們對知禮的信賴程度,另一方面也說明了一個問題:天台宗在北宋時已處衰微狀態。知禮之欲自焚,用意是藉以激勵人們對佛教的虔誠;而楊億等人之勸阻,所據之理由亦是天台宗方值復興,需要知禮加以護持。所以,上面的這則逸事也可看作是對佛教在北宋時期狀況的間接反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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