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德國媒體8月16日報道,一名德國男子沉迷於美色不能自拔,日前一怒之下揮刀斬斷「是非根」,期望能徹底戒掉自己的色癮。41歲的沃特居住在德國南部城市廷根,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大色鬼,沒事就到處尋花問柳,生命中一天都離不開女人,想盡各種辦法也還是不能自拔。不久前,他的妻子實在無法忍受自己花心的丈夫,憤然提出離婚,兩個孩子也因為不恥老爸的行為棄他而去。妻離子散之後,沃特深受打擊,驀然悔悟,下定決心要痛改前非,徹底戒色。8月15日晚8時左右,沃特喝了幾杯伏特加酒,藉著酒勁衝入廚房,拿起一把菜刀毅然斬斷了自己的孽根,沃特頓時成為血人。
之後,沃特竭盡全力撥通了前妻的電話,用顫抖的聲音說:「我幹了一件愚蠢的事,趕快叫人來救我。」警方趕到沃特的公寓時,發現他已經倒在血泊之中昏死過去,並在餐桌下找到了他的小命根。救護人員不敢稍有怠慢,立即把沃特和他的命根送往醫院進行緊急搶救。
據德國警方說,沃特鐵了心要戒掉自己的色癮,斷然拒絕了醫院給他重新接上命根的好意。
(原標題:妻離子散後決心戒掉色癮德國一男子自斷命根)
【編者按】與其斷命根,不如斷邪淫之心。
《佛說四十二章經·第三十一章》云:
佛言:有人患淫不止,欲自斷陰,佛謂之曰:若斷其陰,不如斷心。心如功曹,功曹若止,從者都息。邪心不止,斷陰何益?佛為說偈:欲生於汝意,意以思想生,二心各寂靜,非色亦非行。佛言:此偈是迦葉佛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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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懷疑丈夫有外遇一刀將丈夫生殖器連根割掉
南方都市報日期2003-01-07
本報訊只因懷疑丈夫有外遇,妻子竟一刀將丈夫的生殖器連根割掉,這起震驚一時的「閹夫案」昨日(1月6日)在福田區人民法院開庭。被控「故意傷害罪」的蔣海雲被檢察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被閹的丈夫則向其索賠14.9萬元,並提請法院裁決離婚。
「閹夫」回放:懷疑老公有外遇悍妻一怒割命根
昨日下午公開開庭審理前,蔣海雲一見到丈夫何小紅的哥哥,便問「小紅呢」,之後眼圈發紅。據其在接受法官審理調查時稱,她和丈夫是在2001年1月結婚,婚後夫妻關係維持較好。但兩人來到深圳後,她便發現丈夫變了,「他做夢也叫一個女孩子的名字,夫妻生活也很少,而且他動不動就打我」。蔣海雲稱,去年9月初,她在老鄉家玩,老鄉對她說:「如果你家老公在外面養了情人,你會不會把他殺了?」「但我當時並未這樣想過,畢竟我還很愛他。」蔣海雲說,可是老公有天當著她的面對兒子稱,他要給兒子找個新媽媽,生個妹妹,「這使我更加懷疑他有外遇」。
蔣海雲稱,丈夫有時在家看黃碟,對她卻不冷不熱。9月21日1時許,她看著躺在床上的丈夫用手撫摩自己的陰莖,心裡特別難受,再想起黃碟裡的內容,斷定丈夫絕對有外遇。「我摸起旁邊一塊刀片,向丈夫硬起的陰莖割去,之後丈夫疼得爬起。」蔣海雲說,她害怕丈夫會把她打死,便揀起割斷的陰莖貼在自己腹部,逃出門外。隨後她去龍華找哥哥,之後於當日下午3時許懷抱丈夫的陰莖前往福田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投案自首。9月22日她被刑事拘留,10月28日被檢察機關批捕。
狀告悍妻:高額索賠難解恨曝光悍妻還離婚
陰莖被連根割斷的何小紅下身無法接活,痛不欲生的他回到湖南邵陽老家,等待做陰莖再造手術。他委託自己的哥哥參加昨日的開庭,除了向悍妻索賠醫療費、傷殘補助費及精神損失費等共14.9萬元外,同時要求法院裁決離婚。
判罰展望:故意傷害太殘忍自首認罪可輕判
在昨日的庭審時,公訴人表示,故意傷害罪一般判處3—10年有期徒刑,但手段殘忍、後果嚴重的則可判處10年以上至無期徒刑甚至死刑。「蔣海雲明顯屬於手段殘忍的那種,但鑒於其有自首情節,並誠懇認罪,可考慮從輕或減輕判決。」公訴人稱。
而對於民事賠償,蔣海雲則稱「我沒錢,我不賠」。主審法官對此則表示,法律不支持刑事附帶民事的精神賠償,「如果能民事賠償,刑事判決上則會從輕考慮」。
據瞭解,對這起「閹夫案」的刑事附帶民事官司,法院將擇日進行判決。(記者陳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