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殺和放生的行為包括:
1.不親手殺生。
2.不教唆別人殺生。
3.不幫助別人殺生。
4.戒除肉食。
5.不從事與殺生有關的行業。
6.凡有拜拜,不管拜的是什麼,一律用素菜、鮮花、水果,不用牲禮。
7.見人殺生,應加勸阻,或用錢將臨宰之動物買而放之。若勸阻無效,或他不賣,則應對被殺之動物起同情心,若能為它念佛號或往生咒更好。
8.不虐待動物。
9.其他與「殺生食肉惡報篇」所列殺生行為相反之行為。
10.自己戒殺放生,也勸別人戒殺放生。
戒殺和放生的福報包括:
1.佛說分別善惡所起經說,人於世間慈心不殺得五福:
(1)壽命增長。
(2)身心安隱。
(3)不為刀兵虎狼毒蟲所害。
(4)死後得生天上.壽命長遠。
(5)天上壽盡,再生為人則長壽而少病。
2.其他在佛經及善書上所記載之放生戒殺福報有:
(1)遇有緊急災難,易於逢凶化吉,脫困免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2)遇有醫學上難治的所謂「冤業病」,能戒殺放生配合念佛、誦經、持咒、修懺等佛事,雖不能百分之百有效,卻常有不可思議的奇跡出現。
(3)凡有祈願,輕易達成。(例如:求生於、求平安、求功名,求事業、求消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