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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物完成私事,算是偷盜嗎?

[日期:2006-03-25] 作者:佚名  閱讀:


  請問師父

  我們如果使用公司的公用物品,來完成自己的私事,是否算是偷竊?

  弟子傳綺合十

  以下是中台世界的回覆:

  傳綺:

  所謂偷竊,是指未經對方許可,便擅自挪用他人物品。公司裡公用的物品,原本只是用來處理公司裡的事務,若未經許可,而拿來用以完成自己的私事,譬如打私人電話與朋友聊天等,便都是屬於偷盜的行為。因此,要挪用公物前,不妨先向主管或相關人員打聲招呼,經許可後再使用,如此便可安心。

  中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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