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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境

[日期:2006-04-09] 作者:蓮池大師著  閱讀:

  明.蓮池大師著 莆田廣化寺日淨法師譯

  人對世間財色名利境界,以喻明之。有火聚於此,五物在旁。一如乾草,才觸即燃者也。其二如木,噓之則燃者也。其三如鐵,不可得燃者也,然而猶可鎔也。其四如水,不惟不燃,反能滅火者也。然而隔之釜甕[1],猶可沸也。其五如空,然後任其燔灼[2],體恆自如,亦不須滅,行將自滅也。初一凡夫,中屬修學漸次,最後方名諸如來大聖人也。
  
  註釋:
  
  [1]釜甕:釜是一種斂口、圓底的炊器,甕是一種陶制的盛器。
  
  [2]燔灼:焚燒。
  
  譯文:
  
  人們當著財色名利的境界現前時,會產生不同的反應。今以比喻說明:譬如聚一堆火在此,有五種東西放在火旁。第一種乾草,一遇到火,立即燃燒。第二種木柴,雖不會立即燃燒,但只要吹幾口氣,也就燃燒了。第三種鐵,鐵遇到火是不可能燃燒的,但被燒到一定的熱度,也會熔化的。第四種水,不但不能燃燒,而且還可以把火熄滅;可是如果把水裝入釜甕中燃燒起來,還是可以把水燒沸的。第五種空,因為空是無形無相的,所以任你烈火怎樣焚燒,空的體性永遠安然無損,用不著去滅火,火勢必自滅。在這五種中,第一種如凡夫,中間三種如修行佛法由淺至深的工夫漸次;最後一種才是諸佛大聖人所證的精神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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