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經有云:「愛慾之人,猶如執炬,逆風而行,必有燒手之患。」又云:「財色於人,人之不捨,譬如刃有蜜,不足一餐之美,小兒舐之,則有割舌之患。」古德亦云:「求名者,因好色慾而名必敗;求利者,因好色慾,而必喪利;居家者,因好色慾而家業必荒;為官者,因好色慾而官業必墮。」好色之人,往往損福招禍,近來報端有為官者,因犯邪淫而身敗名裂者即是一例。平日在報章中,亦時見有因邪淫好色,引來殺生之禍者,比比皆是,今特錄報導於後,希世人引以為戒,莫蹈火坑,自喪前途。
以下是真實的報應事例一則:
一九九九年十月九日聯合報第九版
要命婚外情 北宜公路白骨命案偵破
遊覽車司機錢木財 坦承設局狠打張章民 推落山崖致死
【記者陳一雄/台北報導】刑事局偵一隊昨天宣佈偵破北宜公路張章民命案,據調查,這起命案起因於遊覽車司機錢木財,因懷疑他妻子羅阿對與張章民有婚外情,設局約張章民外出後,再將他強押至北宜公路毆打後殺人棄屍。警方查出,羅阿對及兒子錢春富,以及錢木財的友人陳建源也都參與犯案,將四人依共同殺人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今年七月十五日張章民的屍骨在北宜公路被發現後,警方就懷疑錢木財涉嫌殺人棄屍,但錢木財接受調查時僅稱因他的妻子與張章民有染,他約對方到北宜公路談判時,張章民心虛自己墮崖,不過,法醫解剖遺體發現死者頭顱、胸部多處挫傷,生前曾遭鈍器擊傷,確定是他殺案件,案情急轉直下。
警方調查,四十三歲的錢木財與張章民都是遊覽車司機,十年前錢木財的妻子羅阿對擔任張章民的隨車小姐,因朝夕相處,譜出一段婚外情。錢木財及兒子錢春富,因不滿死者與羅阿對的不正常感情十年來未斷,乃聳恿羅阿對設局約死者外出幽會。
今年六月廿一日晚上九時多,羅女約張章民外出吃飯,錢姓父子找來陳建源助陣,駕駛兩輛車跟監張、羅兩人至基隆一家海產店,再利用張章民走出海產店時將他強押上車,駛至北宜公路十六公里處談判,三人分持枴杖鎖等凶器狠打死者一頓後,推落山崖致死,警方發現張章民屍體時只剩白骨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