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佛教之觀點,生命乃是輪迴不息的一種狀態。
一般人在生命剛結束之後,神識(第八意識)還沒有脫離身體,仍然有知覺,必須經過一段時間,全身冷卻,神識也出離了,才算真正死亡,並非只如醫學的觀點,如心臟、呼吸停止或呈腦死的狀況,即宣判死亡。
所以,當人在斷氣之後,神識尚未離去之前,心靈是最痛苦的時刻,剎那剎那,一生的經歷如電影般,一幕幕重映眼簾。有人會因為感傷於往事而流淚;有人會因貪戀世間情愛、錢財而難割難捨糾纏矛盾,有人因為心願未了,而卻將遽然離去感到悲傷苦惱,也有人因冤屈末伸,而不甘願瞑目而去。此時此刻正是悲苦交集之際,倘若聽聞哭聲或見到喜歡興討厭的人,或被搬動及錯誤的觸摸,勢必對即將出離身體的心靈,造成莫大的打擊與傷害。
一般人,只要亡者一斷氣,隨侍在旁的人馬上就會悲哀啼泣,或撫摟亡者嚎啕大哭,或任意搬動強令正寢,或趁身體未冷時為之沐浴穿衣,或注射強心針,或才斷氣立即被送入太平間冷凍庫,或當天即被轉送殯儀館而兩三天後隨即舉行火葬。
這些行為對神識來去仍有知覺的亡者而言,算是極為殘忍的一種虐待舉動。
例如:有一次,我幫一位醫生的母親助念;由於這位醫生在北部上班,母親在高雄,當他得知母親病危而無法及時趕回高雄時,便請我先為他母親助念。當我到達現場時,臨場實際經驗告訴我,她確實已經往生了;可是,當這位醫生趕到時,並不相信母親已經走了,硬是要為她急救、打針。結果,經過一番折騰,死者雙目怒現,全身散發惡臭,嘴巴一直張開,久久無法合攏起來。
舉出以上例子,無非想要呼籲大家,一般人在氣絕之後,神識仍然是有所感受的,我們千萬勿將一些往昔一直習以為常的處理方式及錯誤舉動,加諸在亡者身上,致令他們痛苦異常,若讓臨終者升起無可抑止的瞋心怒火,將可能導致亡者墮落到悲苦難忍的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之中,因此,不可不知錯誤處理之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