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結論—素食為戒殺護生之基
在現今的吐會,科學和醫學不斷提出許多重要的理由,證明素食比吃肉要好,這並不僅僅出自於側隱之心或宗教慈悲的立場,而是科學上得到的許多足以令人信服的證據。
近來歐美醫學提倡的健康食物,大多以植物性食品為主,成為天然食品或有機食物。因此,對我們人類來說,素食是遠離惡疾、保持健康、美容養身的大自然良藥,除了能夠維持身體健康之外,最重要的是能避免感召殺業的因果業報。
古人說:「一日持齋,天下殺生無我分。」素食的最大利益,應是增長慈悲心。以「不殺生」為例,輪迴的業力論告誡我們不可以殺生,所以為了避免悲慘的命運,不可為惡。每一個人的惡業惡果不是來自於自己的父母或兄弟、姊妹以及朋友等等,而是自己所造的惡業,必須自己遭受果報。如果前世造殺業,促短他命,今世因得短命報,死後感召殺生的罪報。依《華嚴經》所說,殺生決定墮落地獄、畜生以及餓鬼道中,三途受罪完了,轉生為人,還得受二種惡報:一者短命,二者多病。
人的生命就現世而言,只有一條,其他眾生的生命也是如此。或許在世人看來,許多小生命也許算不得什麼。但是無論生命大小,一旦被殺,則無法復活,所以殺生的罪業不可小看。要知道殺生的可怕,莫輕小過,以為無罪。對於一般人來說,可能不會去殺人,但為貪口腹之欲,每天卻不知殺死了多少飛禽走獸,造了無邊的殺業。
殺生和食肉,這兩者都是惡業,有的只造一種,如食肉者未必殺生,殺生者不一定喜歡吃肉,有的兩者兼之,殺生的屠夫又喜歡吃肉的,罪業更重。關於殺生和食肉的關係,佛陀在《楞伽經》上告訴我們:「為利殺眾生,因財網諸肉,二俱是惡業,死墮叫呼獄,若無教想求,則無三淨肉,彼非無因有,是故不應食。」由此可知,無論是殺生或吃肉的,兩者皆有罪,皆難以辭其咎。
所以在中國佛教中提倡素食,所謂「我肉眾生肉,名殊體不殊」,這正是表現了佛法平等、悲憫眾生的精神。因此,大乘佛教由戒殺推展成為禁肉食,因為素食是戒殺與護生的基本。
慈悲的佛陀為了保護眾生的慧命,屢屢在經典中告誡我們不可食眾生肉,比如:「食肉斷大悲種。」或是說:「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教人放生。若見世人殺畜生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
由此可知,從原始佛教以迄大乘佛教皆強調不殺生。中國佛教由於《梵網經》、《金光明經》、《涅槃經》、《楞伽經》等經載有不殺生、斷肉食的教法,所以也受到強烈影響。近世我國佛教界重視戒殺放生的風氣推展到極致,乃是推廣不食肉的素食風氣普遍開展所致。
不殺生是佛教徒最重要的實踐德目之一。殺生有果報,相同的,不殺生一樣有果。在《十善業道經》中佛陀告訴我們,若離殺生,有十種功德:
一、放諸眾生,普施無畏;二、常於眾生,起大慈心;三、永斷一切瞋恚習氣;四、身常無病;五、壽命長遠;六、恆為非人之所守護;七、常無惡夢,寢覺快樂;八、減除怨結,眾怒自解;九、無惡道怖;十、命終生天。
希望所有看過這本小冊子的人,奉獻你的愛心、悲心,奉獻你最大力量,以救護生命來淨化這個熱惱不安的世界,同時更要動員所有滿人來愛護生命,救護生靈。
現今,任世界各佛教國家之中,唯有我國佛教徒倡行全面素食以及戒殺、放生等菩薩行,並且在台灣推廣行之有年,這是台灣佛教徒的福報,望大家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