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法法師著
自序
佛經有一部百喻經,皆說譬喻的故事,其意義甚深。若是沒有把它解釋,即和一般故事一樣,沒有什麼意義。若是從其中意義闡揚,或廣為發揮其意義。即其意味無窮。本書雖說廣釋,其實還是解釋一點點而已。佛經一字一句其意都無窮無盡,何況一箇故事。
事能顯理,理須事來作引證,故謂理事圓融。有人即執事廢理。有人執事廢理,都是有偏。講理論須上根利智者方肯接受,一般的人須事來作引證,方得瞭解。而且也能引起其聞法的趣味。
本故事經解釋,有事有理可作通俗演講之資料,也可以對小孩子講的故事。可是作者這支筆,太笨拙,寫不出什麼意義來,希望讀者,憑著自己的智慧辯才去發揮,能發揮更深、更廣的意義。內容若有所不妥,希望十方大德有所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