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在世界各國的發展,有許多節日與當地的民情風俗融和在一起,例如泰國的潑水節、衛塞節,西藏的曬佛節,乃至在中國也有浴佛節、臘八節、春秋二祭等,都是深植人心的民間節慶。
除了民俗節日以外,各種神祇的禮拜也幾乎包容在佛教之中,例如城隍媽祖、財神仙公、天公地母、關聖帝君、保生大帝、玄天上帝等,都寄附在佛門上。而佛教也有許多的護法神祇,例如:四天王天、天龍八部、伽藍韋馱、鬼子母等,所以佛教也不反對恭敬禮拜神明,但不是皈依,因為恭敬是一時的,皈依是盡形壽的信仰,是法身慧命的依止。因此,皈依文有所謂「皈依佛,生生世世永不皈依天魔外道」,因為神祇也是六道眾生,仍難免五衰相現,輪迴生死。因此,信仰神祇並非究竟解脫之道。
產生神祇信仰的原因不外以下幾點:
一、敬畏自然:遠古時代,民智未開,當時人類對大自然不了解,充滿了神祕感和恐懼感,以為大自然的一切現象都各有神明主宰其事,因而有所謂山神、雷神、電神、風神、雨神、河神、樹神等「敬畏自然」的信仰。
二、崇拜英雄:隨著人類文明進化,民智漸開,英雄人物不斷出現,於是崇拜自然的宗教就漸漸進化為崇拜英雄的宗教,譬如:關雲長赤膽忠義、岳飛盡忠報國,值得人們效法學習,因此大家就把他們當神明來拜;鄭成功率領軍隊退守臺灣,並移來福建、廣東兩省的人民,大家就建廟奉祀他;媽祖林默娘對漁民救苦救難,因此被奉為海上的守護神。這些英雄人物因為各有功勳,因此被奉為神明崇拜。
三、尊奉祖師:神祇信仰也有的只是基於行業的規矩,尊崇該行業裡最有成就、最崇高聖潔的代表人物,將他神格化,成為自己的榜樣。例如:醫界崇奉華佗、藥師崇祀神農、裁縫祀嫘祖、造紙業奉蔡倫、建築業尊有巢氏、書畫界奉吳道子、旅館業尊劉備、飯館祀灶王爺、豆腐店祭劉安、皮鞋店敬孫臏、爆竹祖師馬均、商人只奉關公、木匠都崇魯班、銀行業奉趙玄壇為財神等,這種精神崇拜,意在提昇自己,而非裝神弄鬼,自然有其可取的價值和力量。
四、有所求故:對神祇的信仰,另有一種是建築在有所求,有所得之上。例如臺灣社會上有許多大帝、王爺、二媽、三媽,乃至樹頭公、狐仙等神明,普遍受到膜拜,主要就是信徒認為可以向那些神明要求財富、健康、功名、子嗣、平安等。所求是否能夠如願,姑且不談,但至少心裡獲得滿足,因此容易為人所信仰。
一般民俗信仰拜祭的神明,其實就像人間的政府組織,例如:拜文昌帝君是為祈求兒女聰明,文昌帝君就像教育部長;拜媽祖、天上聖母的人,大部分靠海,捕魚維生,用現在的說法,媽祖聖母等於交通部長;東嶽大帝主持陰陽審判,主持刑罰,豈不和現在的司法部長一樣?
其他再如:玉皇大帝是皇帝、總統;三官大帝,天官管賜福,地官管赦罪,水官管解厄,像福利部長;玄天上帝、北斗星君專司人壽保險,像保險公司董事長;關聖帝君主財,屬財政部長;太子爺那吒,類似警備總司令;城隍爺掌理一縣安危,就如縣長,又像警察局長;土地公是派出所巡官;月下老人是婚姻介紹所;註生娘娘是助產士;神農大帝像糧食局局長;拜瘟神好像拜衛生署署長;保生大帝像中醫師公會理事長;五雷元帥好像臺灣電力公司的總經理等。
信仰神明主要是緣於對未可知的自然現象不了解,或是在政治上不能獲得滿足,或因自己力有未逮,不能解決現實生活中的問題,於是便希望藉著另一種偉大的力量來化厄解困。因此,信仰神祇其實也含有一種超越現實的希望與期待。
其實,信仰的最終目的,是要指引我們人生的方向,幫助我們解脫生死煩惱。而信仰神祇既不能幫助我們解脫生死,也不能增加我們做人的智慧、道德、勇氣,所以我們應該提昇信仰,從有所求的神祇信仰昇華為菩薩道的實踐,從慈悲喜捨,為人服務中,開發自己的佛性,進而解脫生死煩惱,這才是正信的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