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的教義,有共通點與不共通點之處,不能一概而論,教義有深淺高低之別,五教三教合一,始終是無法達成共識的。
何謂共通點呢?就是每一個宗教在根本立場上,都以行善斷惡為正宗,行善斷惡是每個宗教所共識的,若離此觀點,必然會被時代所淘汰,所厭棄。
何謂不共通點呢?就是各宗教都有各宗教的根本立論法則,在思想上懸殊甚大,甚至格格不入。譬如:基督教主張一神論,創造論,認為人類與宇宙世界是上帝所創造的,人類與宇宙世界的存在是上帝的存在而存在,上帝不存在,人類與宇宙世界就免談了,不但基督教如此而立論,其它的宗教亦必如此而立論,譬如回教阿拉的真神,也主張宇宙是它所創造的;印度教的大梵天王也主張宇宙是它所創造的,中國的古老文化,盤古開天地之論調也是如此一般,這些宗教都是主張一神論,或稱為創造論。
佛教(梵語Buddha-sasana)立論有別於其它任何宗教,佛教能正覺人生與宇宙的真相,是故,佛教是覺者的宗教,不是一神論或創造論的格式所能相提並論的,佛教正覺人是無始無終的,非上帝或真神所創造,更不是道所化育的,宇宙的存在是由六道眾生廣造諸業,因而業力感召所成的,是因六道眾生的存在而存在,若六道眾生全部都淨化解脫,那麼宇宙亦必然消失而不存在了,佛教主張不二法門,講緣起性空,中道實相義諦,是其它宗教所沒有的。
基於各宗教之教義截然不同,欲五教三教合一,是為甚難,永遠無法成立,智者應如是知,如是見,不然儱侗含糊的信仰,易陷入和事佬,混淆視聽,道聽塗說,莫衷一是之感,豈不悲哉!若欲證成無上菩提,終無是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