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登興
「一個小女孩一年到兩年內做了5次人流,最後一次懷的是誰的孩子她都不知道。她口袋裡裝著好多避孕套。那剛懷孕一個多月的胎兒用現代的技術吸一下就吸出來了,像花生米那麼大,眼睛鼻子五官俱全。」一個協和畢業的老專家告訴我這件事情發生在他原來工作的醫院。
所以近日有網友說:「國人見面總喜歡相互問候一下,比如說『今天,你吃飽了嗎?』……近來我常常聽到女人相互問候:今天,你打胎了嗎?比起前些時候剛聽到的「處女膜,你用什麼牌子?我意識裡這句話更能體現女性社會的發展方向……」
如今我們不僅把打胎當成了家常便飯,更有甚者,有酷極的女大學生以人工流產為減肥妙方。
杭州網的報道說:
從人流手術台上下來,第二天連續鍛煉、熬夜上網聊天等,沒幾天就可以輕下來十多公斤,這是最有效的減肥方式。」一位女大學生告訴記者,當初雖然不是為了減肥而去做的手術,但事實上確實瘦了不少。對此,記者還隨機問了幾位女大學生,大部分人認為這種方法聽上去雖然「奇特」,不過對於部分越來越「開放」的女生來說不妨一試。更有一位22歲的女生「開玩笑」說,如果真能把體重降下來,她將來也願意試試。
目前我國每年的人工流產為1,000萬例( 據湖南省計劃生育委員會的網頁),上述老家曾與我談起墮胎現象,他原來工作的醫院現在每天早晨最少30幾例,最多60幾例,他剛參加工作時最多一天只有30幾例。也就是說天津那一家甲級醫院一年人流20000餘例,天津有30餘家這樣的醫院。一年就是60萬例。而專家說還是低級別和醫院和地下的流產地點。
每次聽說一個朋友墮胎,我的心中都會為之一碎。根據統計數字,目前每年一千萬的墮胎者中有一半既五百萬都是未婚女性,也就是說人們墮胎的原因多是因為婚前性行為,如者性放縱引起的。此外還有一個原因是人們避孕知識的不足。這些都主要與人們的道德墮落有關。因此,為了中國國民的健康,我們有必要關心一下墮胎問題。
根據中國統計數字的特點,中國的墮胎數量,特別是未婚墮胎的數量應當是比現有的統計數字為高。有一則報導說:「上海市中西醫結合醫院統計分析了1991年~2000年近10年來人工流產的情況,未婚青年人工流產數佔全部人工流產數的55.33%,其中年齡小於20歲的未婚青少年人工流產數占總未婚人 工流產數的30.48%。」
專家提醒說,墮胎「最容易造成的是損傷子宮內膜。其一,由於人工流產造成強大的負壓吸引,極易使子宮內膜通過輸卵管擴散到腹腔,形成子宮內膜異位症,從而引發不孕症。其二,吸刮子宮時,很容易損傷子宮內膜底層組織,容易造成肌瘤、不孕症等。其三,影響再次懷孕的受精卵著床、生長。多次吸刮還可造成前置胎盤,危及生命。其四,導致女性早衰。反覆多次做人工流產,機體除遭受到顯性的,即肉體的損傷、疼痛和心理打擊外,還受到隱性的傷害,導 致各方面功能慢慢衰退,而誘發早衰。」如果以現有形勢發展下去,那麼中國育齡女性的整體素質必將大為降低,嚴重影響女性的身心健康,和下一代國民的健康。當年林則徐在禁鴉片時判斷力大聲疾呼,照此下去「國將幾無可戰之兵」,而我們是否也要擔心:「國將幾無健康之母親」!因為以15∼49歲為育齡婦女計,中國育齡婦女人數 2002年3.57億(根據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推算),而本人非專業粗略推算,15-30婦女在此應當是1.8億左右,每年墮胎的一千萬婦女大部分是在這個年齡段的,我們還打得起幾年胎?
被打掉的胎兒有沒有生命權?
目前我國每年的人工流產為1,000萬例( 據湖南省計劃生育委員會的網頁),每次聽說一個朋友墮胎,我的心中都會為之一碎。
由此我開始思考生命權的起點問題,就是那一個多月被吸出來的胎兒是一個生命嗎?是一個人嗎?對於這個問題,我留心了一下。在面對人流問題時,醫療機構幾乎不把腹中的胎兒當作一個生命來考慮,他們純粹將未出生的胎兒當中「東西」來看,比如中國流產網的一篇文章說:「人工流產負壓吸宮術是目前國內外最普遍採用的終止早孕(從末次月經第一天算起停經10周)的方法。就是用負壓將子宮內的妊娠產物吸出以使妊娠終止。」如果這樣以「妊娠產物」看待腹中的胎兒,那當然是一吸一刮了之。不必在意了。
我曾經在一個知識分子網站上提出一個問題,那就是人的生命權的起點是什麼?是出生墜地呢?還是胎兒成孕或者成孕成的某一個時刻。想不到引起非常熱烈的討論。有一個網友建議應當以卵子受精的時刻為起點,還有的人建議應當以胎兒成孕的三個月算起。本來是一個人文的思考,想不到又牽涉出許多的醫學專業知識。
人的生命的本質是什麼,生命有那些權利,生命權的起點又應當從哪裡算起,這實在是一個重大的問題。不過目前我們對此思考得真的很少。
我想不管在哪一種文化當中,「生命是珍貴的」,應當禁止非法殺死生命,避免做出殘害有損於生命福祉的行為,並且努力去增進個人和同胞的生命福祉,這應當是一個基本的共識。人道主義的精神這麼認為,而一些很多宗教也有這樣的認同。中國古人也有「人命闊天三尺」的說法。
我小時,父親常說:「落地三聲便是人」,好像這是中國古代司法對於生命起點的定義。而世界公認的看法是:「受精卵顯然是活的,而其生命顯然是人的生命。」一九六七年在華盛頓舉行的第一界國際墮胎會議,宣稱:「從精子與卵子結合時起,到嬰孩同生之時,我們無法找到任何一刻,可以宣稱在那之前不是人的生命。」
如果從宗教的觀點來看。佛教也有禁止殺生的觀念,而基督教的觀點則是一上人在母腹中一旦成孕,就有生命權。這涉及到生命是由上帝創造的觀念,因為聖經詩篇一三九篇說:「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
在美國的墮胎爭議中,有一方認為胎兒是獨立於母親的生命個體,所以母親無權決定胎兒子的生死,多猜想這其中的觀點有一部分可能是受到了基督教的影響。
為中國人所尊敬的德蕾莎修女對墮胎的反應也極為強烈,她說:
「惟有上帝能決定生死。……這就是為何墮胎構成嚴重的罪。這不只是殘殺生命,而且將自己放在上帝之前,讓人來決定誰該活、誰該死。他們想自己來作那位全能的上帝,將上帝的權力操在自己手裡。他們想說:『我們可以不要上帝。我能作決定。』這是人最像魔鬼的作法。……」
拋開信仰,從醫德的角度講,公元前五世紀的希波克拉底誓言宣稱:「我所用的醫療方式,是盡我的能力與判斷,認為對病人最有利的方式;我絕不傷害或戲弄病人。若有人要能致死的藥,我絕不會給,也不會作這類建議;同樣,同樣我也不會協助婦女進行墮胎。」
面對,一年一千萬的墮胎,我們如何從道德的角度來定義這種行為呢?是吸出或者刮掉一些軟組織,還是我們正在殘殺生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