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如說,曾經有一青年,對國王的公主生起了貪愛,他絞盡腦汁地想辦法,最後買通了公主的一名侍女,通過她向公主表達了他的鍾情。那位公主居然動了心,雖然她身邊時常都有很多侍衛,但仍然想與那名青年約會,並讓侍女告訴他等待。那位喜出望外的男子將房間打掃乾淨,準備了許多鮮花、花鬘、妙香等,然後一直在盼望與焦慮中等待。等到差不多過了一年的時候,有一天那位青年男子的主人家裡丟失了牛,讓他出去尋找,那時公主剛好找到了機會,悄悄地讓侍女帶她到了那位青年的房間裡,可是等了一會,不見他的人影,只得掃興地回宮。那位青年回來後,得知這個消息,想到自己受了長時的相思痛苦,最終卻無法滿足欲願,不由傷心欲絕。同樣,世人為貪求女人要經受長時的痛苦煎熬,而其結果,卻如貪愛公主的青年一樣,只有痛苦加痛苦,整個過程無有絲毫安樂而言。在五濁惡世時期,眾生的這種迷亂顛倒更為嚴重,因貪愛異性,許多人斷送了自己今生與後世的安樂,陷入了徹底的瘋狂之中。月稱菩薩講過一個公案,說有一名織布的年輕人,貪愛國王的公主,最後因無法滿願而精神錯亂。類似現象在現代社會中,更為普遍了,年輕人之中因情自殺的現象也相當普遍。作為欲界眾生,貪愛異性雖然是難免的煩惱,然而有頭腦者,應當想想:難道生活的快樂,其唯一來源就是男女的相會,難道自己生命價值的實現必須依靠獲得異性慾樂;這種欲樂到底有什麼價值......。無論出家在家者,若恆持顛倒的貪愛,今生的安樂事業無法成就,而後世的處境,唯有痛苦。沉迷於顛倒貪執的世人,應當詳察此中過患,斷除痛苦因的貪慾。
壬二、(貪愛女色不能隨自主宰):
問曰:雖然在追逐與女人相會的過程中有許多苦受,及求不得的痛苦,但是,如果自己得到了女人,可以恆時攝持為己有,而依之享受安樂,因此追求女人攝持女人很有必要。
如汝常愛重,不能常與合,
屬我非他有,此攝持何為。
如果你能恆常愛重女人,也不可能常時與她享受交合的快樂;因此執著女人屬我所有,非他人所有,這種攝持女人為己有,又有什麼作用呢?
貪愛女色追逐欲樂享受,並非可以像凡夫的貪心想像那樣,可以隨自己主宰而隨時獲得安樂,因此即使得到了女人,也沒有必要攝持為己有而執著不捨,徒增自己的煩惱痛苦。一個男人如果得到了所貪愛女人,雖然他白天晚上非常愛重於她,想依之獲得所謂的安樂,然而他不可能與之恆常交合作樂,這是凡夫眾生的能力所決定的。受用女人,很長時間才會偶爾有,而大部分時間,這個女人對他沒有什麼安樂可言。因此,如果將女人執為己有,時時攝持看護,甚至別人看一眼也不高興,這種作法又有什麼用呢?自己不能依之受用獲得快樂,反而因她時時操心、憂慮、嫉妒、嗔恨等,不斷感受痛苦。月稱菩薩評價這種人說:「若自不享用,而執為自有,豈非愚者行。」自己不能享用感受安樂,卻貪執為自有不捨,只會為自己帶來痛苦,如是無義的增舔自苦,難道不是愚者的行為嗎?
譬如說,以前有一個婆羅門,自己患有胃病消化不良,而他家中囤積了許多美味的食品,但他一直貪執為自己所有,捨不得給別人吃,於是成天看著這些食品,而唉聲歎氣地自增苦惱。貪愛女色者恆時攝護女人,其行為與此愚昧的婆羅門,實是無有差別。在大疏中有譬喻說,以前有一好色的國王,從民間搜集了大量美女,納為嬪妃。但是,國王的貪慾能力畢竟與限,眾多年輕的女人一直被關在後宮,連男人的面都見不到,非常苦悶。後來有一名比丘,到了王宮,了知眾嬪妃的痛苦,便問:「國王,你徵集如此多的女人,自己一一受用嗎?」國王回答:「我受用不了。」比丘便以佛法開示國王,使他醒悟到以嫉妒貪慾,將這些女人攝為己有,不但無益,反而徒增苦惱惡業,於是將眾多女人放回民間,恢復她們的自由,也減少了自己的苦惱。同樣,我們每個凡夫的貪慾心「國王」,將眾多貪慾分別念的「美女」與外境的女人攝持不捨,這種做法與譬喻中的國王毫無差別。自己應當善知識的教導,將這些一一捨棄,以斷盡自己的苦惱。藏地也有一個譬喻,說往昔有一對夫婦,那位婦人很不守本份,經常與其他男人做非法行,丈夫知道後便斥責她,可是那位婦人與他辯論說:「你要受用欲樂的時候,我也沒有不滿足你,除此之外,你還要我幹什麼呢?你沒有能力時,我與別人作樂,都是為了欲樂,你難道不應該高興嗎?你這樣嫉妒吝嗇,又有什麼用呢?」貪著女色者,當知依女人的欲樂不能隨自己主宰,貪愛女人的痛苦,本來就夠嚴重了,如果還要執女人為己有,如無牙老狗守護骨頭一樣,攝持不捨,只能增添痛苦而已。所以有智者,應追求真正的解脫安樂,將一切增添自苦的污穢欲樂貪執頓然拋棄。
壬三、(若貪為樂即不應依女人):
問曰:雖然無法常時受用女色,但是世人常說,貪慾即是安樂,無有女人則得不到快樂,所以為保持安樂應貪愛女人。
若貪即是樂,婦女應無用,
未曾見有說,樂是所棄捨。
如果貪慾就是快樂,那麼婦女應成無用,因女人是暫時平息貪慾的方便,但未曾見過世人說:安樂是應該棄捨的。
有些愚癡顛倒者認為,對女色貪慾即是世間最大的快樂,為此自己理所當然地要貪愛受用女人。然而分析他們的說法,其實是自相矛盾。如果貪慾即是安樂,那即不應受用女人,為什麼呢?因為有貪慾即有安樂,那還需要女人幹什麼呢?你們認為貪慾與安樂是一體,那麼凡夫眾生皆有貪慾,以此不再需要依異性就自然有了欲樂。再說,如果貪慾即安樂,那麼追求欲樂的男人,不應受用女人,因為若受用女人,男人的貪慾當時即會得到滿足而平息。貪慾被摧毀平息,也即安樂被摧毀,按世人的觀點,這種作法顯然是不應理的。世人從來沒有說過「安樂應該捨棄」,而你們又說應該受用女人,那豈不是已與此相矛盾嗎?
譬如說,以前有一個人身體發燒,又特別飢餓,他在昏暗中到了另外一個人的家裡,看見了一缸水,一缸白粉面,他想這肯定是很好的除饑美食,便將水與粉面和在一起,飽餐了一頓。結果他的飢餓平息了,但高燒也開始退了,他想:「啊,這肯定有問題,灰土是退燒的,難道我吃的是灰土?」仔細檢查,果然是灰土,不是麵粉,於是內心生起了很大的厭悔,後來看見飲食,自己一點興趣也沒有。這個譬喻,大疏中沒有對應闡述其喻義,字句也難懂。然大致對應頌意,可理解發高燒且飢餓的求食品者,喻世間有強烈貪慾熱惱的貪愛慾樂者;求受用食品之樂者,因昏暗將非食品執為食品而受用,結果摧壞了後來的受用食品之意念;同樣追求安樂者,因癡暗將非安樂的女人執為安樂而受用,結果摧壞了求安樂之貪慾。因此,有智者應了知,女人並非真正的安樂因,若想求得真正的安樂而依女人,那是愚者的行為。
壬四、(與女人相合之樂因非唯女人):
問曰:不管怎麼說,與女人相合即可得到安樂,所以女人是安樂之因,作為求世間安樂者,理應貪愛女人。
雖與婦相合,樂從余緣生,
非愚孰妄執,唯婦為樂因。
雖然與婦人相合會有樂受,但這些樂受是從其餘因緣生起,若不是愚者,誰還會迷妄地執計,只有婦人為唯一的樂因呢?
世人共謂與女人相合,即有安樂生起,以此而認為女人是唯一的樂因,應該貪愛。然而這只是不明事理的愚癡妄計,事實上與女人交合中所得到的樂受,其生起之因並非是女人,而是心相續中的貪慾習氣與非理作意。女人只是此中無足輕重的一個助緣,如果沒有非理作意的主因,則絕不會有這種迷亂的樂受生起。從推理上言,如果沒有非理作意貪慾習氣,那麼對本來不淨的女身,本來無實的虛幻感受等等,又怎麼會有顛倒貪執呢?實際上觀察,如修成了不淨觀的行者,即使接觸女人,也只會有厭惡苦受,而不會有樂受。大疏中說有些持戒圓滿清淨者,恆時攝心不散,雖然有女人與他相合,而他並無樂受。在律藏中,也記載著一些類似的公案,如未生怨王對阿羅漢蓮花色比丘尼施以強暴不淨行,而蓮花色比丘尼當時非常痛苦,並無樂受,以此佛說她未失悔根本戒等。如上以比量現量觀察,完全可以了知,非理作意與貪慾習氣才是生起不淨行樂受的主因。
譬如說,以前一個人想讓身體輕爽,便叫僕人準備了火、水、澡盆、毛巾、塗身油等洗澡的用品,全部準備好之後,他認為塗上油身體便會舒服,便只要了塗身油。同樣,愚人不知相合之樂,是依眾多因緣而生,只執著為其中的女人。月稱論師說:「智者應了知,具眾因緣後,繁生彼安樂,愚者不了知,執一非應理。」有智者當知,自相續中的非理作意會導致對女人的顛倒執著,不願受蒙蔽者,當力斷此惡分別念。
壬五、(明貪慾之過失):
問曰:如果貪慾非樂因,那麼世間男人數數追求女人又怎麼會有安樂生起呢?因此,可了知依貪慾一定可得真實安樂。
貪蔽若搔癩,不見欲過失,
離欲者則見,貪苦如癩者。
為貪慾障蔽者如同患癩病者搔癢,不見欲樂的過失;而遠離了貪慾的聖者,則能現見有情貪愛之苦如同患癩病的人一樣。
世人對女人欲樂的追逐,並不能證明貪愛女人是真正的安樂因。因為世間那些貪愛女人者,其自心智慧光明已被貪慾煩惱的無明黑雲所遮障,因而見不到事物真相。本來貪愛女人追逐欲樂是墮輪迴的惡因,有著種種過患,其本身是一種痛苦,然而愚者根本見不到過患苦惱,反而執著為安樂,這種人就像患癩病者執搔癢為安樂一樣。患癩病(即麻瘋病)者全身皮膚都會潰爛化膿,本來非常痛苦,但是病者因覺得潰爛的傷口非常癢,所以忍不住要搔抓。在抓癢時病者會覺得有安樂生起,可是傷口越抓撓,以後會潰爛得越厲害,為患者帶來更大的痛苦,而患者為搔癢安樂所蔽,為了暫時的快樂,根本不顧其後果。貪慾者執愛與女人相會的欲樂,其實與癩者執著搔癢為安樂一樣,雖然欲樂本身就是一種痛苦,而且會為將來帶來更大的痛苦,但為貪慾癡暗所蔽,他們根本不知欲樂之苦,也不顧將來的果報。而那些已斷除貪慾煩惱的智者,如阿羅漢果位以上的聖者們,他們以無垢智慧,能現見貪慾過患,在他們眼裡,貪慾熾盛的世人與癩者一樣,是十分愚癡而且病情嚴重的病人,在受著貪慾煎熬的大苦惱,而患者反而執為安樂。
譬如說,有些人喜歡賭博,有些人喜歡酗酒,賭博、酗酒本身就是一種苦惱的行為,既損錢財又傷身體,而且也是更大痛苦的因,但是當事者卻認為很安樂,覺得很有意義。同樣,貪慾者愛著女人,其愛慾本身即是痛苦及痛苦因,而沉迷於其中者卻認為是樂,值得追逐執愛。在有智慧者看來,這些人是多麼可憐可悲的愚者!龍樹菩薩說過:「癩蟲穿已痛,求安近火邊,止息無由免,耽欲亦同然」,「由欲作無利,譬如兼博果。」耽執欲樂者如同癩病者以烤火求息痛苦一樣,結果越來越痛;欲樂本身也如同兼博果,初嘗似有甜味,結果卻是會毒發身亡。月稱菩薩在大疏中總結云:「有如豬狗等,樂於不淨糞,愚者貪慾樂,智者誰喜彼?」貪著欲樂者,實如豬狗喜歡不淨糞一樣,有智者誰會對彼生歡喜心呢?
庚二、(破現見身不淨而生貪愛)分六:一、為貪女人之嬌媚而忍輕賤不應理;二、因貪女人者生嫉妒而執女人為樂不應理;三、不應明知女身不淨而起貪愛;四、不應執女人不能呵毀;五、破耽著女身為淨;六、破執身為淨的其它理由。
辛一、(為貪女人之嬌媚而忍輕賤不應理):
問曰:追求女人雖然有痛苦,但是她有嬌媚可愛的身姿,依之能獲得安樂,所以即使她對追求者有唾罵等動作,也應忍受。
無怙饑所迫,饑時所動作,
貪者遇女時,動作亦如是。
無有依怙的人為飢餓所迫,乞食充飢時所忍受輕賤羞辱而做諂媚的動作,與貪愛女人者遇到女人時,所做動作是同樣的。
貪慾者執女人之嬌媚身態為樂,而認為忍受女人對他的輕賤行為也值得,這種顛倒執計極其愚昧,因為自己為貪慾所繫縛,為得到欲樂而不得不忍受輕賤,這種忍受又有何價值呢?這種作為其實與那些無有依怙的窮人乞食一樣。為了解決肚中的飢餓,那些無有依怙的人,不得不向人們乞討,或為富人做事以換來食品。那時富人無論怎樣謾罵、侮辱甚至毆打,那些可憐人也得忍受,做出諂媚討好動作,以便求得一碗殘羹剩飯。而貪慾者,在女人面前忍辱討好動作,也是如此,為了求得可憐的欲樂解決苦惱,而不顧羞恥,做出種種諂媚行為,這種行為並非因女人是真正的樂因而生起。為了短暫而虛妄的滿足出賣自己,這種行為絕不應視為合理,藏族的民諺也說:「為一時之淫樂,不應做一生奴僕。」在智者眼中,這些貪慾者無疑是極為愚癡,極可悲愍的對象。
譬如說,有些關在監獄中的人,為乾渴所逼,將牛糞水也作為飲料,其原因是它能給自己解決渴惱,而並不是真正的甘美飲料。貪慾者皆是為貪慾煩惱所繫縛的囚犯,在欲愛苦惱逼迫下,對女人的不淨及輕賤也甘心忍受,而視其嬌媚為解除苦惱的方便,其實並非真正的安樂。大疏中說:「一般有智慧的人,聽到愚者受女人輕賤,心裡即會生起厭離與悲愍,從此不願再依止女人。」而世間眾生,如果稍微淡薄貪慾遮障,對此完全能夠醒悟,故有志者,當力斷貪慾!
辛二、(因貪女人者會生嫉妒而執女人為樂不應理):
問曰:如果女人非真實的樂因,那怎麼會有人因貪愛女人而嫉妒其他人呢?由此事實可證明女人是真實的樂因,應該貪愛。
有由驕傲故,於廁亦生著,
有者貪其婦,於他起嫉心。
有些富人由於驕傲的原因,對廁所也會生起執著,同樣有些人因貪愛自己的婦人,對別人也會生起嫉妒心。
貪愛女人者,如果見到其他男人與他的女人說話接觸,他立即要生嫉妒嗔恨,這種嫉妒煩惱並非因女人是真正的樂因而起,而是一種迷亂顛倒妄計。比如有些富貴者,因具足豐厚的資財受用,而十分驕傲,因為驕傲,他認為自己所有一切都很了不起,甚至對廁所也會生起執著。廁所本來是不淨室,沒有可貪的價值,但是在煩惱催動下,他會執著為自己特有財產,而不讓別人使用。同樣,因貪愛女人而嫉妒他人者,其實與傲慢的富人貪執廁所一樣,唯是愚癡煩惱所使,而並非女人有真正可貪愛之處。女身其實與廁所無有區別,裡面裝的全是不淨物,沒有任何可貪之處,可是愚人被貪慾煩惱所轉,執著不淨女身為己所有,如果別的男人與她有接觸,內心就覺得他在侵害自己私有財產一般,立刻生起嫉妒嗔恨煩惱。仔細分析,嫉妒煩惱並非因女人是真正的樂因而生起,而是因貪慾者的愚癡傲慢煩惱引發。因此,怎麼能以有人因愛女人而生嫉妒的現象,推論出女人是真實可貪之樂因的結論呢?
譬如說,以前有一個國王,非常傲慢,他認為自己無論在哪方面,都超人一等,因為愚癡傲慢煩惱,他對下屬喝水也要生起嫉妒。水雖然不是可貪執之物,但他認為如果別人也喝水,豈不是跟自己平等了,因此他命令臣民不許飲水。同樣,貪愛女人者因貪慾煩惱,雖然女人不是真正可貪愛的安樂處,然而他仍然會對別人生嫉妒煩惱。在智者看來,這無疑是極為荒唐的執著。所以諸人應如月稱菩薩所言:「女身如廁所,充滿不淨器,是故諸智者,不應貪重彼。」
辛三、(不應明知女身不淨而起貪愛):
問曰:女身雖然不淨,然依靠她能生起安樂,所以為追求安樂而貪愛她,難道不應理嗎?
於不淨起癡,起嗔較應理,
於彼起貪愛,畢竟不應理。
於不淨物女身生起愚癡,或生起嗔恨心比較合理,但對她生起貪愛,畢竟是不合道理的。
明知女身不淨,還要對她生貪愛,這無論如何是不合乎道理的顛倒妄執。若從裡到外分析女身,是由三十二種不淨物組成。對這樣的不淨物,如果沒有了知,像那些成天渾渾噩噩的凡夫,為深厚無明愚癡所蔽,對身體不淨一點也不瞭解,只有一種無記的愚癡,這也情有可原,因為沒有觀察不知道真相,所以對女身既不生嗔恨,也不生貪心,這種態度還算比較合理。然後,若對不淨女身生起嗔心,嫌其臭穢,恨其為自己帶來苦惱,這種態度也是合理的。但是,如果明知女身不淨,還要生起貪愛,這種態度無論怎樣分析,也是極不合理,很難讓人理解的迷亂執著。
譬如說,有人在晚上走路,結果踩在不淨糞堆上,開始他沒發覺是不淨糞,什麼也沒想就繼續走,對凡夫來說,這當然是合理的反應態度。過了一會,他聞到了臭味,知道自己踩上了不淨糞,於是大發嗔惱,對不淨糞堆十分氣憤;但是後來,他又對不淨糞生起了貪心,覺得自己踩上了不淨糞很安樂。旁人問他:「你為什麼踩在不淨糞上呢?」「因為天黑我看不見。」「那你為什麼起嗔心呢?」「因為是臭穢的不淨糞,不知不覺踩上了,多髒啊,所以要生嗔恨。」「那你後來,又為什麼對它生貪心呢?」那個人被問得張口結舌,沒辦法回答。同樣,世人對女人不淨物,因無明癡暗,不了知其不淨本性,而生起癡心,後因了知其不淨及有害性,而生嗔惱厭惡,這兩種反應都比較合理。可是已知不淨,還要對女身生貪心,這種態度,又怎麼會合乎道理呢?月稱菩薩呵斥這種人說:「不應貪女色,何況嗅聞彼,若人貪此等,嗚呼太愚癡!」
辛四、(不應說無有過失而不能呵毀):
問曰:雖然身體不淨,但以世俗層次而言,女人並沒有不淨過失,如世間人公認:婆羅門比其他階層的人清淨,而女人比諸人更潔淨。所以不應呵毀女人。
除人不淨器,尚為所應呵,
不淨所從出,何不思呵毀。
除了瘋狂者以外,常人於不淨器尚認為是應該呵斥厭惡的對象,那麼對不淨物所出生之身體,有什麼理由不思呵毀呢?
即使從世俗層次而言,女人亦並非不應呵毀的對境,而世間認為女人比其他人清淨,只是世人的邪執。頌詞中的「除人」,有三種不同解釋,甲操傑大師與堪布阿瓊釋為「除了瘋狂者以外的人」,仁達瓦大師釋為「不了知身體不淨的人」,俄巴活佛釋為「除了人身體以外的」;而在大疏中,意義不是很明顯,從字句上看三種解釋方法都可以。不論是除瘋狂者以外的正常人,或者那些不了知身體不淨的人,對那些盛不淨糞的器皿,如大小便桶,都會認為很不乾淨,是應該厭惡呵毀的物品。世人對這些人體以外的不淨器如是反感厭惡,其原因當然是這些器皿盛過不淨物。既然如是,按道理對不淨物的出生之處,也應生起同樣的厭煩呵毀。而只要是正常人,誰都會知道,大小便桶裡的不淨物,其來源即是人們的身體,身體其實是一個恆時產生糞穢的器皿,所以,誰能認為這樣產生不淨糞的器皿是潔淨可愛之物呢?對盛裝不淨糞的器皿,人們尚認為應該厭惡呵毀,那麼對不淨糞的產生處,又有什麼理由認為不應呵毀呢?大疏中說,世人所貪愛的身體不管是男身、女身,其實都是不淨器,愚笨者不知身體即是不淨糞穢之源,還以為只有外面的不淨器才應呵毀,而身體是潔淨可愛之物,這是何其愚癡的分別妄執!
譬如說,以前有一富人,家中有一名僕女,為他打掃衛生。因僕女頗具姿色,許多男人都貪愛著她,而且也樂於受用她,有一次,這些男人見她端著馬桶,覺得馬桶非常臭穢,都遠遠地避開了她。其實,那些男人所厭惡的不淨臭穢,全部是身體中流出來的,他們所貪愛的那位僕女,其身內也同樣裝滿了這種不淨物,而他們對二者一厭一貪,沒有任何道理。世間一切貪愛女身或男身者,與此譬喻中的那些愚者,實則無有任何差別。因此,有智者當認清此中真相,不應執糞穢之源的身體為淨而生貪愛,理應與對待不淨器一樣,生起厭離與呵毀。
辛五、(破耽著女身為淨):
問曰:雖然女人身體中有一些不淨物,但是也應有一些潔淨可愛之處,因為世間男人都覺得女人的身體很可愛,能使自己生起歡喜心,如果沒有潔淨處,那怎麼會生歡喜心呢?
若一切淨物,後觸成不淨,
智人誰能說,彼中有淨性。
如果一切原先為潔淨的物品,後來與身體接觸,即變成了不淨,那麼有智慧的人,誰能說這種身體中有乾淨的性質呢?
凡夫的身體,唯是不淨物堆聚,此中毫無潔淨可言。從日常中觀察,那些世人共稱為潔淨的物品,如鮮花、檀香、沉香、絲綢衣飾等,若佩戴在身體上,用不了多久,這些物品立即會染上污垢,成為人們見而生厭的不淨物;還有種種精美乾淨的食品、飲料,一旦進入身體,也即刻會變成不乾淨的穢物;如《入菩薩行》中所言:「宜人冰片等,米飯或菜蔬,食已復排出,大地亦污染。」因此有智慧的人,誰能說這樣的身體具潔淨性質呢?世間男人對女身百般貪愛,只是因他們愚癡無知,隨順貪慾惡習而致,而並非因女身真正存有潔淨可愛之處。若稍具理智的人,通過這些觀察,現量即可了知身體是一個不淨器,頭到腳都在恆時嚮往排泄著不淨,這種不淨器中,實無有任何潔淨性。
譬如說,恆河水非常清澈甜美,古印度人都說恆河水是具有八功德的聖水,然而當它流入大海,與海水相融,原來的甘甜味道即會全然消失,變成又鹹又苦澀的海水。因此,有頭腦者都會明白海水不會具有甜味,而唯有鹹苦澀的味道。同樣,任何一種乾淨的物品,若進入身體或與身體相觸,即會變成不淨,那麼有理智者,理應也明瞭身體唯是不淨之物,絕無潔淨性存在。又譬如說,美麗潔淨的蓮花,若佩帶在女人身上,很快就會變色,被汗膩所污染。由此觀察,理應明瞭身體的不淨本質。凡夫對女身生貪愛,並非不見這些事實,也並非真正見到了女身有潔淨可愛性,唯是因貪慾蒙蔽,而恆生愚癡顛倒執著。因此,若求出離者,當反覆思維善知識的教言,了知身體真實面目,以此定能漸漸淡薄貪慾。
辛六、(破執身為淨的其他理由)分三:一、破見身驕慢故執身為淨;二、破現見滌不淨則執身為淨;三、破見有苦行仙人親近女身故女身非應離。
壬一、(破見身驕慢故執身為淨):
問曰:身體應該是乾淨的,因為現見有許多人為自己的身體而驕傲。
有唯住穢室,無穢則不住,
於彼不淨蟲,愚故生驕傲。
胎生有情最初有身時,唯是住在母胎穢室中,若無有母胎不淨血水等則不能存活,對這樣的不淨蟲,因為愚癡才會執為潔淨而生起驕傲。
從身體的來源觀察,世人執身為淨而生驕慢,無疑是極其愚癡可笑的邪執。「有」指胎生人道有情最初有身時,也即在胎兒階段,人們無一例外地住在母胎中。母胎在生髒與熟髒之間,胎中充滿著血水等不淨物,胎兒住在其中,依其中的不淨血水而養活長大。這種過程如同糞坑裡的不淨蟲一樣,住在不淨之中,飲食也是不淨物,若不依穢物則無法存活。所以從人類身體來源觀察,完全可以說是不淨蟲,將這種不淨蟲執為清淨而生驕傲,除了愚癡迷亂的原因外,實是無法找出其它理由,寂天菩薩也曾問:「糞便所生蛆,雖小尚不欲,雲何汝反欲,垢生不淨蛆?」世人貪愛身體、裝飾身體,其實如同為不淨糞中爬出來的蛆蟲打扮裝飾,然後生起貪愛驕傲一樣,只是瘋狂者或愚者的舉動,而絕非因身體潔淨可愛才生起愛著驕傲。
譬如說,以前有一個男人,到一戶富人家中,與富人的妻子行邪淫,結果被發現,主人將他抓住後,扔進了一個大糞坑中。那個男人陷在糞坑中,無法爬出來,只有象蛆蟲一樣以不淨糞維生,在糞坑中生活了很久。後來有一天下暴雨,糞坑被衝垮,他才僥倖逃了出來。親人們為他又洗又塗抹香料,過了很長時間才將身體上的臭氣減輕。情況稍微好轉了一些後,他又上街去閒逛,不小心與一個身著破衣的乞丐擠觸在一起,他認為衣衫被乞丐身上的衣服所沾染,於是大發嗔惱,罵乞丐將他潔淨的身體弄髒了。其實,他自身剛剛從糞坑中出來,滿肚子還是糞穢,如同不淨蛆蟲一般,這種身體又有何理由執為潔淨而驕傲呢?同樣,凡夫執身為淨而驕傲,與此愚人也無有差別。自身唯是從不淨物中出來的不淨蟲,如果不是愚癡顛倒的邪執,又怎麼會執身為淨呢?月稱菩薩說:智者當觀察身體的來源,或身體中所流露的物質,依此而了知其本相。若能依教了知身體的不淨本質,我們一定能有效地對治顛倒貪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