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梵語dharmacakra;喻佛陀所說之教法於眾生之中迴轉,可破碎眾生之迷惑。『輪』,梵語cakra,原為印度古代戰場上所用之戰車,戰車能席捲戰場之敵人。
法輪的意義有三:
1.摧破之義--因佛法能摧破眾生之煩惱。
2.輾轉之義--因佛的說法不滯於一人一處,猶如車輪輾轉不停。
3.圓義之義--因佛所說之教法圓滿無缺。《大智度論》卷二十五:「佛轉法輪,一切世間天及人中無礙無遮。•••遇佛法輪,一切煩惱毒皆滅。•••一切邪見、疑悔、災害皆悉消滅。」
關於法輪之自性,諸部說法各異。其中,說一切部、多聞部、經量部等十部,以八正道為法輪之體;而大眾部、法藏部、飲光部等十部,則以佛語為法輪之體。
《華嚴經探玄記》卷三載,依五教說法之淺深,而論法輪之體性不同,謂小乘教以八正道為法輪之體;初教以無分別智為法輪之體;終教以真理為法輪之體;頓教以理智俱泯、言亡慮絕為法輪之體;圓教則以無盡法門為法輪之體。
又依佛陀說法時代之不同與經典內容之深淺,而將佛陀教法分類為三時期(三時教);其所代表的意義,稱為三法輪。據真諦、玄奘所立之三法輪:
1.轉法輪--佛陀佛陀成道後,最初在鹿野苑為憍陳如等五比丘宣說四諦教法,為轉法輪之始,又稱初轉法輪;屬三時教中之有教。
2.照法輪--為大乘說諸法皆空等般若經教法,以其為大乘獨行之空理,以空照破有,稱之照法輪;為三時教之空教。
3.持法輪--為遺第二時教所執之空理,佛陀復說三性及真如不空等妙理,使三酬人皆得修持,故稱持法輪;此不空妙有等唯識中道之教法,即三時教中之中道教。
《新華嚴經》卷五十九載,如來轉法輪有十種事:
1.具足清淨之四無畏
2.出生四辯隨順之音聲
3.善能開闡四真諦之相
4.隨順諸佛之無礙解脫
5.能令眾生之心皆淨信
6.能拔眾生諸苦之毒箭
7.大悲願力之所加持
8.隨出音聲普遍十方一切世界
9.於阿僧衹劫說法不斷
10.隨所說法,皆能生起根力覺道、禪定、解脫三眛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