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陀』,為梵語Dhuta 的音譯;意譯為抖擻、修治、棄除等,即抖擻煩惱。即對衣、食、住等棄其貪著,以修鍊身心;亦稱頭陀行、頭陀事、頭陀功德。
「頭陀行」為佛教的苦行之一;行頭陀時,佛教僧人應當持守十二項苦行,此即十二頭陀。十二頭陀行的內容分衣、食、住三類,即著糞掃衣(也稱百納衣)、常乞食、住空閒處等。依此修苦行者稱為頭陀行者;佛陀的首席大弟子摩訶迦葉,即人稱為頭陀第一。
十二頭陀行,即對日常生活所立如下十二種修行規定,內容為:
1.常行乞食--謂離諸貪求,不受他請,常行乞食,得食無好惡之念,不得亦不生嫌恨之心。
2.次第乞食--乞食不分貧富之家,而沿門托缽。
3.受一食法--謂一日一食;因數食有妨一心修道。
4.節量食--即缽中只受一團飯;因恣意飲噉,腹滿氣賬妨損道業。
5.中後不得飲漿--又名過午不飲漿、食受不受非時飲食;因飲之心生樂事,不能一心修習善法。
6.在阿蘭若處--即離世人居處而住於安靜之所,以求道。
7.著弊納衣--又稱糞掃衣,即穿著廢棄布所作之襤褸衣,以禦寒露;因貪新好之衣,多欲求而損道行。
8.但三衣--除三衣(安陀會、鬱多羅僧、僧伽梨)外,無多餘之衣。
9.塚間住--即住於墓地,見死屍臭爛狼藉或火鳥啄,做無常苦空觀,以厭離三界。
10.樹下止--即如佛之所行,至樹下思惟求道。
11.露地坐--即坐露地令心明利,以入空定。
12.但座不臥--又稱常坐,即常坐不臥;因安臥則諸煩惱賊常伺其便。
行頭陀,或遊歷諸方時,大乘比丘所常攜帶之十八種道具,稱為頭陀十八物,即楊柳枝、澡豆(洗粉)、三衣、水瓶、缽、坐具、錫杖、香爐、奩(香匣)、漉水囊、手巾、刀子、火燧、鑷子、繩床、經律、佛像、菩薩像等。到了後世,頭陀行則轉為巡歷山野而能耐艱苦之行腳之意,或特指乞食之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