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懺悔

[日期:2006-04-06] 作者:無心  閱讀:

  「懺悔」,梵語懺摩;意即請求他人原諒自己的過錯,也就是自己做錯了事情之後的一種內心的後悔。人是很容易犯錯的,有了過錯,也才有惡業;造了惡業自然就形成罪業,是會令人感受到難過與痛苦的。唯一能夠補救的方法,就是懺悔;或向他人懺悔,或責備自已,皆望不再犯錯。
  
  懺悔是修行中不可缺少的,除了有改過向善的意義之外,還具有滅罪的功用,但首先必須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如法懺悔,罪業才有可能滅除,否則徒勞無功。
  
  根據《釋禪波羅蜜》:懺悔的方法有三種--
  
  一、作法懺--依戒而設。出家眾守持戒律,如犯戒成罪(即遮罪),都必須行「作法懺」,也就是向僧團中懺悔,才能滅除。
  
  二、取相懺--依定而設。它所能懺除的,通於各種惡業(遮性雙罪;即在佛菩薩像前,發露過去所造惡業,然後自責於心,禮拜佛菩薩,以求見到瑞相;如此,妄想、煩惱消失,身心入於靜定之中。
  
  三、無生懺--依慧而設。可懺除最重的性罪和罪根。即了解到業性本空,罪業是虛妄的,無有生處,又何用懺悔?因此經由無生之理的體會,自然達到懺悔的目的。
  
  佛教除了上列三種懺法之外,還有「事懺」和「理懺」。『事懺』即依靠有關事相來達成懺悔的,例如:經由誦戒、誦經、禮佛、念佛、持咒、觀想••等等,來達成懺悔的(如作法懺、取相懺),皆屬之。『理懺』即由對道理的了解,來達到懺悔的;例如前述無生懺即屬之。
  
  懺悔是佛教最慈悲的一面,予人改過自新的無上良藥,並免於久處眾惡中而能自拔。但是,我人卻不可辜負懺悔的意義,以為不管造什麼罪(大小罪、犯十戒、謗三寶••等等),都可依各種懺法滅罪,始終犯而再懺,那就大錯特錯了,世云: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同時,懺悔亦非萬能,要達到到懺悔的目標--滅除罪業,實非易事,無論何種懺法,都必須付出相當大的代價。因此,我輩應好好珍惜佛教慈悲的無上良藥--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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