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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王
近年佛教密宗盛行,許多稱為「法王」者,甚至法王鬧出雙包案,實令人不解;到底佛教對於「法王」稱謂的來源與定義為何?以下簡單敘述之。 「法王」,梵語為dharma-raja,於佛教稱之的來處有: 1.原為對佛的尊稱。王有最勝、自在之義,佛為法門之主,能自在教化眾生,故稱法王。《無量壽經》卷下(大正一二•二七五中):「佛為法王,尊超眾聖,普為一切天人之師,隨心所願皆令得道。」又《法華經•譬喻品》(大正九•十五中):「我為法王,於法自在,安穩眾生,故現於世。」另《釋迦方志》卷上(大正五一•九五○上):「凡人極位,名曰輪王;聖人極位,名曰法王。」 2.菩薩之尊稱。據《華嚴經》卷二七載,菩薩於受職時,諸佛以智水灌此菩薩頂;以其具足佛之十力,亦能轉十善道,故稱灌頂法王。又《大寶積經》卷九密跡力士會載,菩薩因具足四事,故有法王之稱譽,四事即:A.不捨道心。B.勸化他人。C.以諸德本勸助道心,所可聞者意廣無極。D.令一切釋梵、四天王、諸聲聞及緣覺地,至於無極無壞弘廣無窮之業。 3.為冥界閻魔王之別名。閻魔王依法判定冥界眾生之罪,故稱法王。 4.藏傳佛教之各派領袖之封號。始於元世祖至元七年(一二七○年),封薩迦派首領八思巴為大寶法王。明永樂四年(一四○六年),明成祖,征聘迦爾居派喇嘛哈立麻至北京,次年封哈立麻為「萬行具足十方最勝圓覺妙智慧善普應佑國演教如來大寶法王西天自在佛」,簡稱「大寶法王」。此後又分別封薩迦派、格魯派之上首喇嘛為大乘法王、大慈法王。 5.日本約於奈良朝時,一時所設之官階名。少僧都道鏡出入宮中,為天皇所寵,帝賜予「大臣禪師」之號,又於天平神護二年(七六六年)十月,授予法王之位。此外,又尊奉聖德太子為「盛德法王」或「大法王皇太子」。 上述3、4、5為佛陀以外被稱為法王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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