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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04-06] 作者:無心  閱讀:

  「捨」,即平靜,是一切善心共起的心所之一,亦為求得真解脫之方法。捨要能利他,才是行波羅蜜。能捨即能得,得後亦捨之;如此才是捨的大義,才能不浮不沈,遠離欲界,保持平靜,達到淨心。
  
  捨,捨什呢?一般的捨,不外財、物,此為內布施;如果以捨身供養佛,或將自己身肉等予眾生,是為最上乘的布施(外布施)。菩薩為求種智,及悲愍眾生故捨身,同時亦令慳貪之眾生起羞恥心;經典中亦有不少捨身之例,如藥王菩薩燒身供佛,薩埵王子捨身飼虎等等,即是說明菩薩連身肉都能捨,我們凡夫俗子或修行人,為求解脫,還有什麼不能捨呢?
  
  常人因捨不得,而加諸煩惱,有如心入牢獄;不但捨不得,還求「多多亦善」,終日沈溺在「可得多少」的欲界中翻滾,如果「得」的少,瞋心即起,如此重則挺而走險入牢獄,輕則苦惱不已。就是「得」的多的人,亦終日盤計如何使得的東西永遠歸已,如此亦輕則日日惶恐,重則神經衰弱。
  
  常言:「捨得,捨得」,有捨才能得,得後亦拾之;如何捨呢?捨並不是放棄或不要才來捨,而是要「慈悲喜捨」,以慈悲心、歡喜心來施予眾生,才能解脫煩惱,達到淨心。捨什麼呢?凡從欲界中所得到的,當即捨下,所謂「得所當得」,如果從欲界中得到,將使人無法遠離煩惱,內心浮浮沈沈,不得平靜。如果再精進一點,雖然「得所當得」,亦能「慈悲喜捨」,那是最上乘的布施,亦是真解脫了。
  
  總之,做為凡夫俗子或修行者的我們,在波羅蜜行,要能捨貪、瞋、癡之煩惱,捨喜、怒、哀、樂等念之心,捨生、老、病、死之苦,捨眼、耳、鼻、舌、身之識;心持八正道,勤修成、定、慧,行持戒,佈施、忍辱、精追、禪定、智慧。如此,共同邁向覺行圓滿的光明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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