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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04-06] 作者:無心  閱讀:

  相,梵語laksana,即形相或狀態之意;相對於性質、本體等而言,即諸法的的形像狀態。在佛經中,曾以「相」來描述諸法的各種相狀、發展過程,乃至於真如的功德等等。
  
  據《大乘入楞伽經》卷五〈剎那品〉云:「此中相者,謂所見色等形狀各別,是名為相。」
  
  又據《大智度論》卷三十一所載;一切法有總相、別相二種。總相者,如無常等;別相者,如地為堅相,火為熱相,乃至色等之形狀各別。又以性為物之本體(如火性即是熱相,熱相即是火性);相則為可識可見之相狀(如釋子受持禁戒是其性,剃髮披娑是其相;或如火熱是其性,煙是其相)。
  
  此外,《大毗婆沙論》卷三十九等稱,一切有為諸法,皆具有生相、住相、異相、滅相等變化,稱為四相。
  
  據《大智度論》卷一載,一切諸法的三種相:1.假名相--世間一切事物及眾生以眾緣和合而有種種名字,皆無自性,虛假不實,眾生迷故,於此假名起執取相,故稱之。2.法相--五蘊、十二入、十八界等諸法,以俗眼觀之,則見是有;以慧眼觀
  
  之,則見是無;眾生迷故,於此等諸法起執取相,故稱之。3.無相相--遠離上舉之假名相、法相,但有無相;眾生迷故,又
  
  於無相之中,起執取相,故稱之。
  
  據《成實論》卷十二載,禪定時調心的三種相:1.發相--心昏沉時,用精進之行加以策發。2.制相--心掉舉(散亂)時,
  
  用寂靜之法加以制止。3.捨相--心若不沉不散時,即捨去發相、制相。
  
  據《華嚴經隨疏演義鈔》載,事物之上立有三相:1.標相--標即表,如見煙即知是火等。2.形相--如長、短、方、圓等形
  
  狀。3.體相--物體本身體質之相,如火以熱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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